1、1成都市龙泉驿区房管局文件成都市龙泉驿区监察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龙房发201124 号成都市龙泉驿区房管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房管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监察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监察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关于实施龙泉驿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实施龙泉驿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试行)的通知各街道(镇乡) 、区级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确保廉租住房公平配租和有效使用,依据国家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建设部令第1622号) 和 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保201062号)中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房管局会同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共同制定了龙泉驿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
2、试行) ,现已经区政府第 96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龙泉驿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龙泉驿区房管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监察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通知成都市龙泉驿区房管局办公室2011 年 2 月 28 日印(共印 5 份)3附:龙泉驿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为加强廉租住房管理, 确保廉租住房公平配租和有效使用, 依据国家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建设部令第162号)和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号)中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一
3、、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一)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家庭, 单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45岁以上 (含45岁) 女性和50岁以上 (含50岁) 男性,且年收入低于6700 元的单身家庭(今后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二)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正式户口且在本区实际居住;(三)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含16)以下;(四)家庭人数二人以上的,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 扶养或抚养关系。二、申请审核程序二、申请审核程序(一)申请人员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提出保障申请。街道(镇乡)和社区对申请人员的户籍情况、住房情况、收入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婚姻状况、残疾、疾病等进行初审,做好入户取证调查和第一次公示工作,公示期7天,提出保障资格初审意见。4(二)区民政局根据街道(镇乡) 、社区的审核意见,依据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