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金汇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目 录一、致委托估价方函二、估价师声明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四、房地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一)委托估价方 (二)评估机构 (三)评估范围和具体情况说明 (四)评估目的 (五)评估原则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结果 (十)评估作业日期 (十一)评估报告有效期限 (十二)附件致委托估价方函陈莉莉、吴国平:受您二人委托,本所对坐落于南京市建邺区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第17层C2、C1座,第31层C2、C3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宁房权证建转字第213536、213537、213534、213535号,丘号:421200-I-277、4
2、21200-I-276、421200-I-268、421200-I-269;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050010020041用于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经过客观科学地分析、测算,并结合估价实务经验,确定评估对象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861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陆拾壹万元整)。具体价格如下:序号产权人坐 落建筑面积(M2)价格(万元)1陈莉莉汉中路89号17层C2座173264.032陈莉莉汉中路89号17层C1座136.59208.463陈莉莉汉中路89号31层C2座127.33194.334吴国平汉中路89号31层C3座127.33194.33合计/564.25861(取整)附:宁金房地估字2003-10-260号房地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南京金汇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估 价 师 声 明我们郑重声明: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3、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