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徐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徐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公有住房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规范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房改政策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后勤管理处为学校公有住房具体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依照本办法对学校公有住房进行调配和管理。第二章 购房,租房,条件和程序第三条 凡未购买公有住房,又未享受住房补贴,的老职工,1998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下同,在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允许、且学校尚有房源的情况下可以购买学校公有住房
2、具体条件和程序按上级部门房改政策执行。凡未购买公有住房,又未享受住房补贴,的老职工在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允许、且学校尚有房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租赁学校公有住房。由学校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按工龄,每年 1 分,、是否双职工,10 分,、职称,级差 3 分,、职务,级差 2 分,、夫妻双方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5 分,制定标准进行竞标。原则上新职工,1998 年 12 月 1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下同,或已享受住房补贴的老职工不能申请租赁学校公有住房。当学校尚有房源、无符合条件的老职工申请购买或租赁、且学校暂不使用的前提下新职工或已享受住房补贴的老职工可临时租赁公有住房。由学校教代会生活福利工
3、作委员会按工龄,每年 1分,、是否双职工,10 分,、职称,级差 3 分,、职务,级差 2 分,、夫妻双方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5 分,制定标准进行竞标确定申请租赁人选和顺序。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第四条 租赁学校公有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填写学校公有住房租赁申请表,附件一,二,申请人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三,学校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评分并提出初步意见,四,学校领导签署意见,五,房屋管理部门代表学校与申请人签订住房租赁协议,附件二,。第三章 租金标准第五条 新职工及已全额享受住房补贴的老职工其房屋租金按市场行情制定且每年 7 月按 10%-20%幅度调整房屋租金。学校公有住房在计算房屋租金时暂不考虑面积、楼层等因素。2011 年房屋租金每套均按 360 元/月执行。未购买学校公有住房且未全额享受住房补贴的老职工租住面积在其应享受公有住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