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城区西城区 房屋买卖(赠与)过户流程房屋买卖(赠与)过户流程发布时间:2014-03-12一、提交房源核验申请(赠与除外)需提交以下材料:1、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产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央产房、保障性住房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上市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办理的,提供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申请买方(受赠方)资格核验买方(受赠方)本人到场,在 19-21 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进行买方(受赠方)资格核验;(详见附一:购房资格核验要件说明)房屋赠与需先办理赠与公证,而后进行受赠方资格核验三、存量房网上签约(赠与除外)资格核验通
2、过后,买卖双方本人到场,持资格核验材料在 19-21 号窗口进行网上签约四、缴纳相关税费1、已购公有住房网签(受赠方核验通过)后,到 l5 号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2、按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的房屋,网签(受赠方核验通过)后请先到税务局核税,再到 15 号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3、商品房、平房(整宗除外)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4、到地税局缴纳相关税费五、买卖(赠与)双方持以上所有材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有业务需经咨询台取号后方可办理附一:购房资格核验要件说明卖方提供(赠出方):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赠与需提交赠与公证书)买方提供(受赠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交集体户口首页复印
3、件加盖单位公章)、结婚证原件(离婚需提交离婚证及关于来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协议)及复印件。是外省市身份证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驻京部队现役军人提交军警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政治处出具的军人身份及家属情况证明。家庭成员中如有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户口本中不能直接体现未成年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还需提交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服务大厅第二税务所地址:西城区南菜园街 51 号电话:63557288地址:南菜园街 7 号院 1 号楼电话:83494890央产办:朝外大街甲 10 号电话:65993080 至 3089西城住保办:冠英园西区 22 号楼66176340房屋赠与一次性告知单发布时间:2014-03-12一、必须提交的资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