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出台(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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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出台(2页).doc
1、十堰城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十堰城区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出台时间:2009-12-01 09:40:49来源:十堰晚报作者:kingants1申购家庭须具备申购家庭须具备 5 5 个条件个条件办法规定,申请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拥有十堰城区常住户口;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 15 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在 8000 元以下;申请人已婚(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年满 30 周岁);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申请购买经适房还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材料:十堰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成员中年满 18 岁、具备工作能力的人均应出具证明
2、),收入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出具;现住房情况证明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申请人购买资格实行三级审查申请人购买资格实行三级审查申请人的购买资格实行三级审查:社区居委会初审、街办复核盖章、区房管局审核。对申报资料有疑问的,区房管局应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管局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公示 15 天。无投诉或投诉经查不实的,将申报资料报市房管局,由市房管局在十堰晚报和十堰市住房保障信息网上集中公示。对申请人有投诉的,区房管局应就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给投诉人,然后报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再次进行公示。市房管局公示后有投诉
3、的,市监察局组织调查核实。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市房管局核发十堰市城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该资格证有效期为 1 年。3 3 人或人或 3 3 人以下家庭限购两居室人以下家庭限购两居室申请家庭人数为 3 人或 3 人以下的,限购两居室房型。家庭人数为 4 人及 4 人以上的,可申购三居室房型。如符合购买三居室条件,其本人愿意申购两居室房型,也可购买两居室房型,但房型一经确定则不得更改。销售价格核定后要对外公布销售价格核定后要对外公布办法规定,在市物价局核定经适房销售价格后,由市物价局在十堰晚报、十堰电视台公告即将对外销售楼盘的销售价格。市房管局将拟对外销售的楼盘、楼号、户型套数、开始登记销售的时间等在十堰晚报、十堰电视台上发布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售楼现场公示项目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户型图及套数、楼盘表、市物价局价格批文、十堰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摇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