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10商品房买卖的流程详细解读(仅供参考)1.筹措购房资金2.查验欲购房屋的销售许可证、房产证、土地证(五证两书)3.签证买卖契约4.按揭贷款、办理贷款抵押登记5.交易过户(稍后办理他项权利登记)6.交纳物业维修基金7.领取房产证、土地证8.领取他项权证一、筹措购房资金(一)货币化拆迁补偿款使用办法被拆迁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南京市拆迁办办理划款手续1、经监证的拆迁补偿协议;2、本人身份证;3、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款专项存款证明;4、相关购房证明(1)购买商品房须携带登记备案的购买合同;(2)购买集资房须携带房改办批文和 南京市出售公有房价格评估测算表 ;(3)购买房屋使用权须携带产权单位同意
2、,主管部门(区房产局)批准出售的购公有住房使用权审批表;12 / 10(4)凡资金划转单位的,需提供房屋出售或出租单位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经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核, 开出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款使用通知书,到相关银行办理使用手续。(二)货币化分房补贴的取得由本人持购房契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在本单位办理。(三)公积金及公积金贷款的取得(见按揭贷款、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四)商业贷款的取得(见按揭贷款、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二、查验欲购商品房的销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一)查验目的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二)查验途径要求开发商出示销售许可证或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或通过
3、律师到政府行政主管机关查询。所有权证查询:房屋产权监理处地址:华侨路 52 号电话:4714939土地使用权证查询:市国土局信息中心地址:同仁西街 7-726 室电话:335088-726三、签证商品房买卖契约(一)签证程序(含注销登记程序)收件核验资料登记归档(二)需提供资料1、买卖契约;2、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3、购房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4、购房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3 / 106、委托代理人的有关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的公证证明。2(三)商品房买卖契约注销登记程序需提供材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2、契约变更表3、个人注销申请(四)收费标准商品房合同签定 10 日内缴纳契税需缴纳 2%的契税,在交易过户审核合格后还需缴纳 0.6%的交易服务费(详见交易过户)四、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一)申请贷款条件在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