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售证办理流程预售证办理流程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中规定开发公司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应向房管局提交下列资料:预售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开发计划或开发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房屋分户测量报告;预售方案;各单体工程平面图、立面图及全套施工图。预售许可证审批程序为:开发公司提交申请;外勤考查现场并签署考查报告;外勤创建楼盘控制表;处长审核;局长审批;内勤制证、用印;发布预售证信息;发证。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当地房管局做进一步详细的了解。按照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报
2、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5、工程施工合同;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1、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
3、许可证。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1、申请:开发企业向当地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2、受理:主管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或 5 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3、初审:主管部门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6、公示。申报材料1、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证;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 25%的比例;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8、物业管理合同。五、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 30 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