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目的为了维护楼处管理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情况出现,故制定以下条例。2.0考勤管理2.1、作息时间:售楼中心 早班:8:2017:30;晚班:10:3019:15;2.2、迟到处理:2.2.1员工须准时到达班车停靠站,着工装上岗;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之内者视为迟到。一个月内第一次迟到罚款50元;第二次迟到罚款100元;自第三次起每迟到一次计旷工一日。30分钟以外迟到一次罚100元。2.2.2迟到罚金必须要当日交到内业处,该罚金将用于楼处联谊事宜。2.2.3员工不按规定下班,(自愿加班除外)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又无请假手续,按早退处理,早退一经发现按当日旷工处理。2.3请假:2.3.1员
2、工倒休、事假要提前一天请假,不得当天请假,如有发生按旷工处理。2.3.2如病假需在班前告之经理,事后需提供三甲医院的休假、挂号单、取药证明。2.3.3事假需提前2小时与经理请示;凡是未按时请假的,记作旷工一天。3.0楼处行为规范:3.1每日上班工作时间着统一工服。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形象清爽。未按要求着装者口头警告并罚款20元,空轮值一天;两次以上罚款100元,记旷工一天。3.2男同事着深色鞋袜并佩带领带;严禁留胡须,保持头发整洁。女同事化淡妆,严禁佩戴夸张首饰,严禁披发,严禁涂深色指甲,严禁穿凉鞋或不穿袜子,严禁穿休闲服装或无袖上装。3.3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聊天、吵闹、打逗,
3、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杂志、睡觉、前台玩手机、在售楼处大堂及吧台内吸烟、聊天、休息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取消3次接待轮值资格。3.4前台不允许放与项目无关的东西,如水杯、化妆包、镜子、报纸、杂志等,一经发现罚款20元,如查无当事人,则对接待台当职所有员工作集体每人10元罚款处理。3.5抢单或因抢单有意欺骗客户、同事,经查实取消接待权三至七次,情节严重者交双方公司处理。3.6销售人员必须随时作好接待客户的准备,如销售道具、资料等,如出现接待用品不全,中途多次返回现拿,影响接待时,对当事销售人员处以罚款20元整。3.7 VIP贵宾室只用于客户接待使用,不得在此休息、聊天等,一经发现每人
4、罚款50元整。3.8工作时间内必须认真接待每一组到访客户(包括调研人员和看项目人员)如出现投诉问题,按旷工一天处理。3.9销售人员在进入办公室和财务室时必须先敲门然后进入。财务室除本屋工作人员其他员工没有工作需要的,不得无故逗留,否则罚款20元。3.10办公室电脑仅限日常办公使用,如出现玩游戏等与办公无关事宜,按旷工1天处理。3.11销售人员在完成来电和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后,应及时在相关的工作记录中做好各项记录和说明,避免因此失误而给工作带来不便;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漏项内容则罚款10元,由此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的对当事人处于50元罚款。3.12在每日结束工作后,销售人员应将个人的工作物品收放到个
5、人工作箱或抽屉内,相关的各类登记表格应由当日值班组长统一搜集放入前台抽屉。如出现办公用品乱放者,罚款10元。4.0接待及销售管理规范:4.1接待规范及轮值:4.1.1从第一个轮值的业务员到最后一个业务员接待完毕为一个轮回,依次类推。4.1.2接待市调或其他开发商看盘人员,必须在来宾登记本记录,需记轮值一次。4.1.3接待已成交客户或复访客户不记接待名次,如复访须在来访记录上填写复访记录,以便核实验证,如不属实,罚停轮值3次。4.2接待制度4.2.1业务员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到访,业务员可指定他人接待客户,指定业务员应全力配合其接待,无指定则由当值业务员接待,当值业务员不得推托,必须全
6、力配合接待。4.2.2业务员在接待客户时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是第一次来访?是否打过电话?是否约访?如发现客户为同事的本项目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如同事正接待其他客户,当值业务员可帮同事接待;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同事接待,联系不到,则继续接待,不记接待名次;如客户记不起上次接待业务员的姓名,则当事业务员接待,必须详细记录填写相应信息,并告之其他同事辨认,如无人认知,该客户成交归当事业务员,如第一次接待人休息待上班后辨认出,应归还第一接待人,如原业务员在客户提出下定之前未辨认出其有效客户,则在有效追溯期内发现,应归还第一接待人,逾期查出无效。(客户追溯期为三天)
7、4.2.3来访客户必须留下登记,并经业务员签名,才视为有效客户登记,客户记录不得涂改或销毁,所有客户归属权问题,均以此为原则:(1)以有效客户登记的前后秩序确定其归属权。(2)客户成交后的归属权追溯期为三天(含第三天)。(3)成交客户姓名与登记客户姓名不同以是否直系亲属(父母、夫妻)为判定依据,(除有特殊注明外)。成交前,客户归属权在7日有效期内以第一个接待销售人员的登记为准。(4)如出现客户争议本着双方协调解决的原则处理,如双方无法协调解决,成交客户归项目组所有。4.2.4未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老客户不记轮值,只作客户记录;如回访成交,需在当天客户来访记录上填写;新客户如有意向须记轮值
8、及客户记录,如无意向,可不记来访记录,但成交后不算老销售人员业绩;已成交的客户带新客户到访,新客户做客户登记,记销售人员一个接待名额。如为老客户带领新客户到访,若老业务员不在,新客户归属权应为老销售人员。4.2.5老客户重复购买或老客户带新客户的归属权原则上归原销售人员,原销售人员和老客户必须同时到场。如原销售人员当时不在场,接待人员必须与原销售人员联系,客户归属权为老销售人员;如接待人员未通知老销售员,一经查出,客户归属权仍为一访销售人员;如新客户未与老客户同时到场或新客户到访时未提及为老客户介绍来访的情况时,新客户的归属权在追溯期内为老销售人员所有,如超出追溯期限时则为新接待销售人员所有。
9、(追溯期为新客户到访当天内)4.2.6非上班时间销售人员接待的客户,销售人员必须作好客户登记并计接待轮次。4.2.7如客户到访,当值接待人员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接待权,以后也不在补接。4.3、电话接听规范:4.3.1 业务员接待客户电话可留下自己的姓名、电话给客户,也可留下客户的资料,必须在客户来电登记本上做客户登记。4.3.2 电话约访客户,应在公共追访记录本上登记,电话约访客户归属应为第一接听人,有效追溯期为一周。如电约客户到访时,提找第一接听人,应由第一接听人接待并记轮次;如电约客户到访时,未提找第一接听人,但第一接听人有一周内的电约及回访记录,客户归属应为第一接听人;如电约客户到访
10、时,未提找第一接听人,但第一接听人没有一周内的电约及回访记录,客户归属应为第一接待人;上班时间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要使用规范用语,若不使用规范用语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4.3.3 在外展场接待的客户应做有效的客户登记并凭看房推荐单,确认客户归属;客户到现场须记轮值一次。5.0客户成交管理5.1、销售人员在完成认购工作后,务必严格按认购协议的要求,督促客户按期履约,交付首付款,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如出现到期未签订合同者,每出现一户罚款50元。5.2、成交前销售人员务必向向管理人员或销控人员确认将要出售房号的状态。如出现重复订房现象,每出现一户罚款100元。5.3、签署商品房合同前必须提前提醒客户准备签约用件,必须在签约前解除客户所有疑问,如遇超出权限的问题,及时上报上一级领导。6.0考核6.1、业绩考核6.1.1销售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核成绩作为奖励淘汰的依据。考核内容如下:1.业绩情况。2.遵守规章制度情况3.工作积极性4. 团队精神5.协助现场管理情况6.1.2实行末位淘汰机制:连续3个月(包括跨季度)销售业绩排名最后一名,表现不佳者,予以淘汰。6. 2、项目考核: 根据项目情况,随时对项目组人员进行项目知识考核,不合格者停岗,待考核通过方可上岗。7.0奖励机制:(后附)以上内容适用于销售现场全体销售人员,每位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