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页共 2 页房屋合租合同房屋合租合同甲方甲方:_身份证号身份证号:_乙方乙方:_身份证号身份证号:_第一条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广州市*单元(以下简称“该房产” )其中一靠近该房产正门房间(以下简称“房间 1” ) 。甲方作为第一承租人承租该房产,房间 1为甲方出租给乙方房间。第二条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条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同意按下列约定租赁条例出租和承租房间 1:1、每月租金:人民币陆百元整(¥600 元)
2、,含物业管理费。2、押金:人民币陆百元整(¥600 元) 。该押金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3、租赁时间期限:从 201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3 年 6 月 9 日,合计 7 个月。4、交租方式:银行转账。甲方收租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户名:*,账号:*.5、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以上约定的押金和首月租金。以后每月 10 日前交租。如需延迟交租,需双方协商约定。6、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垃圾、上网宽带、数字电视费用由甲、乙两方按人均按当月广州市物价分摊(按乙方 1 人入住算,与甲方合计共 3 人。截止到 2012 年 10 月 31 日物价:电视费 26.5
3、元/月 、垃圾费 15 元/月、网费 65 元/月、水费 2.79 元/方、电费 0.61 元/度、瓶装 14.5 公斤煤气 123 元/瓶) 。7、该房屋现有装修及公共设施情况详见甲方与房东所签房地产租赁合同。任何一方人为损害公共设施,致使无法使用者需负责维修或购置新设备,自主承担费用。设施由于时间、使用次数等因素自然耗损致无法使用的,维修或者购新由甲方联系房东解决。第四条第四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并将乙方押金、已交从合同失效日算起的租金退还给乙方。第 2页共 2 页第五条第五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第六条第六条 本合同正常自动中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租赁期限到期并且无续约,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 双方协商约定同意的。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