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远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清远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建预售许字第号申报单位 (盖章)企业地址企业负责人电话售楼部地址联系人电话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制说说明明1、每预售一幢商品房均需填此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分别由发证机关、房产交易中心及申报单位各存一份。2、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或用正楷字体填写,格式规范,不得涂改。3、申报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或文件一式一份,并统一用 A4 纸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除部分要求原件外,其它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持原件来验证。 )(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来源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3)计划部门核发
2、的项目立项批文;(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审核意见书、红线图;(5)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安全受监证 ;(6)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报监证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第一部分的复印件) ;(9)商品房项目的施工进度方案、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和装修标准等资料(收原件) ;(10)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关于销售价格备案的复函及请示(收原件) ;(11)房地产局测绘所出具的楼盘表、测绘成果报告书(收原件) ;(12)清远市区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13)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开
3、户证明 ;(14)已命名的小区或楼宇需提供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区或楼宇命名批准书;(15)监理公司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并要总监签名; (收原件)并附上本次办理预售证楼栋施工进度照片;(16)附有规划部门印章的单体规划报建标准层平面四置图和项目总平面图;(17)项目若涉及多个国土使用证,并且需分期办理预售的,需提供该项目的国土证所在位置图。 (标明已办的预售证号和本次申办的楼房位置。 )(18)提交由物业协会核发的项目前期物业区域登记表;(19)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提供专用账户的流水账)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该工程不拖欠工人工资证明。4、企业地址、售楼部地址、电话、联系人及预售内容有变更的,须立即通知发证单位及办理变更手续。5、本表可从清远市建设局网站()房地产管理栏下载。申报单位房屋座落地点最新派出所核定门牌地址工程项目名称最新地名办命名结 构 / 层 数项目占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