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适用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申请人本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人单位地址单位联系电话申请家庭通信地址申请家庭联系电话申请人户口情况杭州市常住户籍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居住登记告知单申请人学历或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申请家庭房产情况私有房产房屋已拆迁(含货币安置)承租各类公房农村批地建房或农民多高层公寓其它以上均无本申请家庭已阅读填表说明本申请家庭已阅读填表说明,同意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所有申请材料保留存档同意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所有申请材料保留存档。并对填报并对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
2、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申请人单位初审意见:(盖章)年月日镇(街) 、开发区或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人社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表须知一、本表须附报下列材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包括首页)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区外户籍的需提供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告知单复印件。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未婚的提供单身申明具结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4、 申请人学历或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需提供中级 (含) 以上职称, 或高级 (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5、申请人需提供由公积金余杭分中心出具的区内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公积金证明或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区内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财政局出具的 6 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6、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私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租各类公房的需提供租赁证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原房屋已拆迁(含货币安置) 的需提供当时的拆迁补偿协议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原)属本地农业户口的(包括农转非) ,需提供(原)户籍所在批地建房管理部门出具的 余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