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源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盐源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本人保证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及盐源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一切责任。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年月日个人填写部分申请人情况姓 名性 别家庭人口是否已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无住房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 租金核减 联系电话照片取得城镇常住户口时间出生年月年龄户籍所属地低保证号结(离)婚时间现申请保障方式住房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 租金核减 家庭成员情况姓 名与申请人关系 性别从事工作身份证号月收入(元)是否有如下情况(若有则在里打勾)单位名称或工作地点申请人本人三无人员 孤老 重大疾病
2、 四级及以上残疾 配偶三无人员 孤老 重大疾病 四级及以上残疾 未婚子女三无人员 孤老 重大疾病 四级及以上残疾 未婚子女三无人员 孤老 重大疾病 四级及以上残疾 三无人员 孤老 重大疾病 四级及以上残疾 三无人员 孤老 重大疾病 四级及以上残疾 烈士遗属 县级以上劳模旧城改造内的被拆迁户或租赁户 收入及资产情况家庭总资产(万元)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元)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家庭住房情况是否有自有产权住房是否有宅基地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 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详细住址是否转让过私有住房是否有自建房居住方式租住借住寄住 其他方式是否有商业门店是否有住房未办房产证与房屋所有权人
3、关系租赁亲属朋友其他审核部门填写部分申请人所属社区(或单位)意见县民政部门意见县房管部门意见县规建局意见经审核,该家庭符合申请条件,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上报。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公章)申请人所填报的家庭成员收入、 资产等情况属实,经核查符合申请条件(注明享受低保人数)。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公章)经查档审核, 该家庭住房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公章)该家庭集中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申请条件。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公章)注:1、申请家庭联系方式改变,要主动告知县规建局住房保障股工作人员,否则,因联系不到而出现的问题由申请家庭自负。2、若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社区或单位,纪委监察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