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区住房收费一览表苏州市区住房收费一览表序号收费项目执收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备注1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建(房地产)部门苏府规字20121 号苏住建规201211 号不配备电梯的房屋 75 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房屋 120 元/平方米;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 30 元/平方米;半地下室(车库)、地下室(车库)45 元/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交首期维修资金。2 契税税务部门苏财税201033号对个人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 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 90 平方米以上,144 平方
2、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 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 3%税率征收契税。3住房转让手续费住建(房地产)部门苏价服200262号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 3 元,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每平方米 6 元,由转让双方各承担 50%,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4房屋登记费住建(房发改价格2008924 号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 80 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地产)部门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
3、本费 10 元。5配图资料费房产测绘机构苏价服2004304 号苏价房地字2004229 号每件 20 元。6档案保管费住建(房地产)部门苏价房地字200853 号住宅每宗 50 元。7房产抵押手续费住建(房地产)部门苏价房地字200615 号住宅每件 80 元。8土地登记费土地管理部门苏价房1999134 号、苏财综199981 号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在 100 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18 元,每超过 50 平方米以内加收 5元,最高不超过 35 元。9权证代理费房产中介服务企业苏价服2003233 号苏价服字200998 号单独代办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和房屋所有权证或单独代办土地使用权变更和土地使用证的,按每户不超过50 元收取代办服务费;同时代办“两证”的,按每户不超过 80 元收取服务费。10抵押贷款代办服务费房产中介服务企业苏价服2003233 号苏价服字20099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