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化建议管理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为充分调动 xx 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全体职员创新的积极性,改善集团管理状况,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第二章合理化建议的合理化建议的范围范围第一条第一条以下范围的建议是鼓励并可以接受的:一、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二、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三、新项目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四、施工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五、材料节约、废物利用;六、经科学论证的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七、品质的改进;八、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九、安全生产;十、加强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凝聚力;十一、其他任何有利于集团发展的改
2、进事项。第二条第二条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一、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二、建议无新意的;三、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四、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五、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六、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七、违反国家有关法令的。第三章第三章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及工作内容第三条第三条涉及集团合理化建议方面的工作由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全权负责。该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集团管理中心总经理担任;副主席二人,由投资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担任;委员五人,由集团各职能中心总经理组成。合理化建议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是:一、制定和修改集团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二、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
3、经费预算;三、制定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四、确定“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对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五、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六、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第四条第四条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下设常务理事会, 由集团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代为行使其职责,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监督执行等日常工作。集团同时开通网上“合理化建议信箱”,由合理化建议常务理事会负责日常管理。第五条第五条“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在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复审时, 由合理化建议常务理事会根据所需审核的具体内容,提出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报请“合理化建议委员会”批准后开展工作。第四章第四章合理化建议提交办法合理化建议提交办法第六条第六条集团所有职员均有权对集团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第七条第七条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 征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