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合约租赁合约(GZ)TA/5NO:00000出租方:身份证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承租方:身份证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中介方:广州 xxx 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合约三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通过中介方介绍租赁位于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 ,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地产证 预售契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合约订明之租价除以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二、 该物业租用性质租约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交楼期为年月日前。该物业是以现状租予承租方,该物业之现状是指吉屋 有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 ,而承租方曾被
2、邀请检查或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其检查该物业,并完全明白该物业的产权状况,故承租方不得借此拒绝承租。三、出租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享有合法出租该物业的权利及办理相关出租手续,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出租方须在交楼前将债项清理完毕。否则出租方须赔偿承租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四、承租方签本合约时需付定金人民币元整(¥) 。五、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 , 从第年起每年递增%计收租金。租金包含 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有线电视频道费/租赁管理税费等有关杂费。六、 承租方须于每月的第日前支付每月租金给出租方, 出租
3、方收到租金时须出具 收据 正式发票 给予承租方。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帐号:七、 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元(¥)的保证金,出租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本合约之日将保证金本金退回承租方或作抵偿金。八、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1、依约将原有房屋设备交付承租方使用,并提供条本地广州市内电话线给予承租方使用;2、负责该物业房顶、天花主体结构、外墙、电路、煤气管道和来去水管的维修保养,如因维修保养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应当履行物业的维修义务, 承租方在物业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方在天内维修。出租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方负担。因维修物业影响承租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3、租赁期内转让房屋时,须以书面方式将出售该物业的事宜通知承租方,即使该物业从出租方过户到新业主之后,承租方应仍有权继续在该物业内居住,直至租约期满为止;4、租赁期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