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商业保险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04.12.20A/0岳霖张朋杨彦07.11.19A/1张泽宇李坤付凯1.目的:充分合理地分配企业内部资源;规范商业保险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明确商业保险审批的流程及权限。 2.范围:集团全体职员。3.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商业保险管理办法,并监控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保险方案及相关流程。集团各一线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商业保险管理办法。全体职员依照商业保险管理办法参加商业保险计划。4.定义:商业保险是公司根据内部需求,联系保险公司购买的自主性较强的保险,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险的不足,规避公司用工风险,健全职员的福利保障范围。商业保险
2、包含补充养老险、团体意外险、综合医疗险和家属险。5.商业保险的年度续保各类商业保险均每年度续保一次,投保及保费结算工作由总部保险专员协同保险公司、各一线公司保险专员共同完成。补充养老险应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内完成投保及保费结算手续。团体意外险、综合医疗险应在每年一月份完成投保及保费结算工作。家属团购险应在每年六月份完成投保及保费结算工作。商业保险年度保费均由总部先行统一垫付后另行划账与各一线公司;需职员承担的保费,由各公司薪金管理专员在投保生效后从职员工资中作税后扣减处理。6.商业保险管理办法6.1.补充养老险(详请参照补充养老险管理办法)6.2团体意外险和综合医疗险(详请参照*年总部及地产系统商
3、业保险管理办法、*年物业系统商业保险管理办法)6.3 家属团购险(详情参照*年度家属团购商业保险管理办法)7 商业保险的日常管理除补充养老险外,团体意外险、综合医疗险和家属团购险的日常增减保应通过SAP系统进行,每月10日前应完成上月增减保数据的更新工作。商业保险的常规案件理赔手续由各单位保险专员联系保险公司直接处理,重大理赔案件应同时知会总部保险专员。8 附件8.1万科集团07-08年度总部及地产系统商业保险管理办法8.2万科集团07-08年度物业系统商业保险管理办法8.3万科集团补充养老保险办法8.4万科集团07-08年度家属团购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2008年1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