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内训管理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04.12.20A/0梁昉于万昌林洁杨彦07.11.19A/1唐鹭王晞付凯内训管理一、新动力培训规定二、新职员NEO培训规定三、经理人员管理培训规定四、新公司万科化培训办法六、双向交流管理规定新动力培训规定1. 目的为帮助新加盟万科集团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了解公司历史、文化,树立职业意识,尽快完成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转变,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统一录用的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的应届毕业生。3制度指引:3.1 培训时间大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或之初,必须参加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为期3周的新动力训练营。3.2
2、试用期规定对于已经在所录用公司入职的大学生,试用期由该入职时间起算。对尚未在所在公司入职的大学生,试用期由新动力营的开始时间起算。3.3 培训内容公司历史、理念、制度、业务发展规划、管理架构介绍,业务流程、专业知识,自我管理能力训练,职业意识训练,户外拓展训练。3.4 培训形式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管理游戏、项目参观、与老总座谈、户外活动。3.5 培训管理3.5.1 培训期间的学习表现将列入考核范围,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该考核与今后的定岗、定薪、转正相结合。3.5.2 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要延长试用期。3.5.3 培训表现的评价指标有:培训纪律性、学习积极性、发
3、言主动性、团队合作性、组织能力、计划能力等等。3.5.4 学员的培训表现由班主任以及任课老师进行评估,同时参考入职引导人的评价意见。3.5.5 考评“合格”以上学员可获发新动力营结业证书。3.6 入职引导人人力资源部将为每位毕业生指派集训期间的引导人,负责指导毕业生了解公司状况,适应新的角色要求。3.7 试用3.7.1 完成新动力培训后,毕业生将回到所在公司进入正式工作岗位。各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为每一位毕业生指定具体的入职引导人,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并对毕业生进行相关的在职培训。3.7.2 在试用期内,必须通过E学院NNEO网上考试,方可转正。3.7.3 新动力在进入工作岗位后,必须在客
4、服或销售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并提交实习报告。新职员NEO培训规定1. 目的为帮助加盟万科的新职员全面了解公司历史、理念以及行为规范,尽快进入工作角色,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通过社会招聘入职的新职员。3制度指引:新职员的培训包括:在职学习、网上课程学习、集中培训。3.1 在职学习、入职引导人3.1.1 在新职员入职报到当天,部门负责人应即时为新职员指定入职引导人。3.1.2 入职引导人在新职员入职第一天,确认并协助新职员取得入职须知上所列各项资料及信息。指导新职员在入职登记网站,填写新职员的个人人事信息。完成入职须知的介绍事项。3.2 网上入职培训NNEO新职员课堂3.2.1 学员
5、要求各一线公司人事专员负责对本公司新职员进行网上入职培训。3.2.2 培训内容重点于公司历史、理念、政策规范、项目的整体介绍。3.2.3 培训时间新职员应在报到三天之内,接受万科E学院“新职员课堂NNEO”课程培训,并完成结业测试和入职评估,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并审批入职登记网站上的新职员人事信息。未能通过网上考试的新职员有一次的补考机会。可通过当地的人事专员办理考试系统开通的手续。3.3 新职员NEO集中培训3.3.1 培训时间各区域中心及分公司至少每3个月举办一次。应确保新职员及时参加培训。3.3.2 培训与转正 在转正期前未能参加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新职员,不能转正。3.3.3
6、 各分公司办公室或人事人员可以针对本公司的情况对新职员NEO集中培训的内容加以补充完善,可选内容包括:l3.3.3.1一线公司管理层与新职员见面交流l3.3.3.2各部门工作职能和岗位分工介绍l3.3.3.3一线公司的发展历史和前景规划介绍l3.3.3.4一线公司架构和运作流程介绍l3.3.3.5公司内部规章制度l3.3.3.6其他有必要向新职员介绍的内容经理人员(NMO、SMO)管理培训规定1. 目的适应集团快速发展的要求,使万科经理人员能够在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上不断创新,与集团管理方向保持一致,提高现任中层经理队伍的管理技能和水平,建立一支行动高效,追求卓越的管理团队。2. 适用范围万科集
7、团的管理人员。2.1 新经理集训(NMONew Manager Orientation):TPP年内拟任命人员;总部新任命或半年内有任命计划业务经理/专业经理以上人员;一线新任命或半年内有任命计划的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2.2 资深经理集训(SMOSenior Manager Orientation):总部各部门业务经理(任职三年以上);区域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任职三年以上);一线地产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 (任职三年以上)。 3. 职责3.1 集团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中心负责审批学员资格和组织NMO、SMO集训。3.2 一线公司人事专职人员负责本公司管理人员培训的学员报批、效果跟踪、费用结
8、算等工作事项。4指引内容:4.1 新经理获正式任命后6个月以内,必须由所在公司的人事负责人安排参加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经理NMO集训。4.2 对参加完集团新经理NMO集训后的管理人员,并任职三年以上均没有参加过系统的管理培训,必须由所在公司人事负责人安排参加集团资深经理SMO集训。4.3 经理人员管理集训内容涵盖:企业文化价值观、经营管理、财务知识、资源整合和客户意识、集团发展战略等方面内容。4.4 学员必须修完全部课程,方能获发结业证书。如学员因故缺课一门及以上,必须补课。否则,将不得获发结业证书。4.5 当年未能按规定参加培训者,各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须提交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并说明原因。四
9、、新公司职业化培训办法1. 目的为了适应万科快速扩张的需要,使万科的管理文化能够迅速复制到新建立公司,帮助新公司职员了解万科成长历程、企业文化、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等,加快融入万科文化。2. 适用范围集团内新成立的分公司、项目公司;或是经由兼并、收购、置换股权等方式引入万科的管理体制的公司。3指引内容:3.1 时间要求在新公司组建一个月、基本部门架构建设完毕、或主要管理人员以及职员基本到位之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针对全员举办职业化培训。3.2 培训内容3.2.1 万科发展史3.2.2 万科企业宗旨、愿景、核心价值观3.2.3 入职引导3.2.4 万科职员职务行为准则3.2.5 万科的绩效与薪
10、酬管理3.2.6 职业礼仪3.2.7 安全知识3.2.8 与分公司总经理、区域总经理、人力资源经理交流座谈3.2.9 团队训练3.3 工作程序3.3.1 新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各部门基本人员到位后一个月之内,开始制订新公司万科化培训计划;3.3.2 新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提供新职员基本情况表;3.3.3 集团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中心与新公司所属区域本部综合管理部、新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共同沟通并确定万科化培训计划书;3.3.4 培训计划书呈报新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就举办时间、课程内容、参加对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3.5 新公司办公室或培训专员进行培训的组织工作;3.3.6 实施培训;
11、3.3.7 新公司办公室或培训负责人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撰写培训总结报告;并送各相关领导和部门阅示。3.4 培训要求3.4.1 新公司职业化培训要求在各部门基本人员到位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3.4.2 新公司职业化培训师资以集团授权讲师和区域授权讲师为主。3.4.3 新公司职业化培训要求公司全体职员参加,不得缺课。六、双向交流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集团内双向交流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不同公司、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相互协助,为管理骨干、潜力职员的成长提供更为有效的途径,加强不同公司、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2.1 交流时间超过两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配合各单位的实际需要统一协
12、调、安排的工作表现优异、富于进取的万科职员和支援、协作工作人员。2.2 少于两周的交流,由有关单位自行联系即可。2.3 双向交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3内容3.1 双向交流包括以下几种:3.1.1 从集团总部到一线公司实际参与工作。3.1.2 从一线公司到集团总部实际参与工作。3.1.3 在一线公司之间的相应部门或岗位实际参与工作。3.1.4 为了保证交流效果,双向交流时间至少为两周以上。少于两周的交流,不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自行联系即可。3.2 双向交流的办理程序3.2.1 经派出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派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前十个工作日时间向 集团人力资源部呈报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如果
13、双向交流期间各项费用涉及分摊,须在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备注栏中注明,并经派出和接待单位认可。3.2.2 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前七个工作日转发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至接收单位征询意见。3.2.3 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后,安排好双向交流负责人和引导人,并将确认的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发回集团人力资源部。3.2.4 双向交流审批权限:凡分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交流,须经集团人力资源部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其他人员交流,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中心经理审批同意。3.2.5 交流人员接获审批同意的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后,按计划实施交流。3.2.6 在双向交流实施中,双向交流人员改变交流安排,经派出单位和接待单位
14、协调同意后,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3.3 双向交流人员待遇3.3.1 双向交流的人员的薪金、奖金等原则上由原单位发放,异地交流的往返交通费、住宿等费用由原单位承担。特殊情况,须在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备注中说明。3.3.2 到异地进行双向交流的人员,按照50元/天的标准领取交流补助,交流补助按实际交流自然日发放。交流补助费用由原单位承担,特殊情况,须在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备注中说明。3.3.3 到异地进行双向交流的人员自行解决进餐问题,接收单位协助安排交流人员住宿,费用由原单位承担。特殊情况,须在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备注中说明。3.3.4 到本地进行双向交流的人员不发放补助,可酌情报销交通费用,费用
15、由原单位承担。特殊情况须在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备注中说明。3.4 双向交流的管理3.4.1 双向交流过程中,双向交流人员视情况向直接上司提交工作简报,并抄送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集团人力资源部。3.4.2 交流完毕一周内,交流人员应提交双向交流报告给直接上司、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并抄送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只有提交了双向交流报告的人员,才可以登记培训积分。3.4.3 交流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交流人员,在交流结束后本人填写双向交流调查表;由派往单位填写双向交流人员鉴定表;交流人员返回本单位一个月内,由其直接上司填写双向交流人员返岗后工作评价表。上述文件报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抄送集团人力资源部。
16、 3.4.4 双向交流发生费用,列入职员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参照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管理规定。3.4.5 每年年末,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本年度的双向交流工作进行工作总结。3.4.6 双向交流一览发布和交流表格下载地址:http:/edu-szzb/news/Newsxjl/index.htm 或http:/ 。3.5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本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管理办法不符的规定条款,以本管理办法为准。4.支持文件4.1 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管理规定5、相关表单5.1 VANKE-HR-F050双向交流日程安排表5.2 VANKE-HR-F051双向交流调查表5.3 VANKE-HR-F052双向交流人员鉴定表5.4 VANKE-HR-F053双向交流人员返岗后工作评价表2008年1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