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粪池清污承包协议甲方:乙方:甲方为了及时做好校园内所有化粪池及学校地下排污管道的清理疏通工作,保持校园清洁,营造良好环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及时清理排污设施事项达成如下承包协议:第一条清污疏通范围:甲方校园内所有化粪池及全校地下排污管道。第二条清污疏通标准:乙方至少每半年要将甲方校园内所有化粪池及全校地下排污管道彻底清理疏通一次,平时要不定期自行安排清理疏通,保证全年甲方校园内排水顺畅,所有化粪池不向外溢污水、污物。第三条服务质量要求:当甲方校园内的化粪池及管道出现污物堵塞、污水外溢现象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 36 小时内处理完毕,以保证甲方校园清洁。第四条承包期限
2、:暂定年。协议期满后,如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满意,乙方在下一年度具有签订协议优先权。第五条承包费用:每年元。第六条付款方式:当年的全部承包费,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二十天内,乙方负责对甲方校园内所有化粪池进行第一次彻底清理疏通,此后,甲方付乙方承包费元。如上半年没有出现污水外溢,或虽出现污水外溢,但乙方及时进行了处理,未给甲方的校园卫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7 月份或 8 月份,乙方负责对甲方校园内所有化粪池进行第二次彻底清理疏通。 此后, 甲方付乙方承包费元。如下半年没有出现污水外溢,或虽出现污水外溢,但乙方及时进行了处理;协议到年底之前的一个月内,乙方对甲方校园内所有化粪池及其相邻排污管道进行第三次彻底清理疏通, 此后, 甲方付乙方剩余的承包费元。第七条如因化粪池上方无窨井盖、或因明显人为因素学生故意抛物导致的化粪池及地下排污管道堵塞,其清理疏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协议期内不因工程建设导致化粪池的增减而改变承包费。第九条协议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本协议自 2014 年元月 1 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