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担保合同(工程款支付)委托担保合同(工程款支付)编号:(工字)第号甲方(委托方):甲方(委托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传真:_乙方(受托方):乙方(受托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传真:_鉴于甲方与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项目于_年_月_日签订编号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条定义定义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
2、金以外的合同价款。第二条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金额最高不超过RMB_元(大写:_)第三条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日内。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第四条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
3、包商支付工程款的, 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第五条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担保费及支付方式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5.3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RMB_元(大写:_)。第六条第六条反担保反担保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第七条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 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第八条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