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艺会议室彩钢板工程承包合同甲方:辽源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将东艺会议室彩钢板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一、工程名称:东艺会议室彩钢板工程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三、工程地点:电业器材库东侧四、工程要求:1、要求会议室:22 米长10 米宽 ,净高不低于3 米,其中一端设 4 米长监理办公室。 (详见平面图)2、要求窗为塑钢窗,门采用彩钢板贴面弹簧门,门窗尺寸以图为准。3、会议室采用钢结构框架,可拆装式、彩钢保温板屋面,彩钢保温板维护结构。复合板厚度 0.4mm,苯板容重 15kg/m3,其他所用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
2、必须为合格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材质检测报告(材料见附表)五、工期:开工2010年 3月 2 日至竣工2010年 3 月 13 日。六、合同价款:一次包死,总计陆万元整七、质量要求:1、材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国家标准品。2、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施工规范的各项要求施工。八、验收:按照国家各项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验收。九、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各项费用及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十、付款方式:钢架、檩条、支撑安装完成,付 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 40,剩余 10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一次付清。十一、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工资表及各种材料发票等。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章):负责人:乙方(章) :负责人:2010 年2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