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勘察测绘控制作业指引作业指引 编制 日期 2012-7-30 审核 日期 2012-7-30 批准 日期 2012- 修订记录修订记录 日日 期期 修订修订 状态状态 修改内容修改内容 修改人修改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2009.12.4 B 按“大禹行动”要求改版 2011.11.30 C/O 按最新授权调整版 2012.7.30 D 根据 2012 架构调整修订 1.目的1.目的 对所开发项目必须进行勘察测绘的全面有效控制,通过勘察测绘控制,使勘察 成果能达到为基础设计提供可靠依据的目的;使工程建筑物的平面位置、高程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施工顺利进行。 2
2、.适用范围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之前的工程勘察和施工前的测绘工作 以及施工阶段测放线全过程的测绘工作。 3.术语与定义3.术语与定义 研究、评价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所进行的地质测绘、勘探、室内实验、 原位测试等工作的统称。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及参数。 4.工作流程4.工作流程 4.1 勘察测绘要求的提出 根据项目设计进度,在初步设计之前,工程管理部需要提出工程勘察纲要、建 筑施工测量的技术要求,同时,规划设计部配合提供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给供勘察 测绘单位。 4.2 勘察测绘单位的确定和签订合同 勘察测绘单位的选择应依据项目工程招标程序执行。
3、4.3 工程测绘 4.3.1 在工程开工前,由工程管理部委托测绘单位根据勘察测绘的要求对宗地图进 行测绘,由专业工程师对现场的勘察测绘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将勘察测绘报告 提交工程管理部,并现场交点。工程管理部将勘察测绘报告送给施工单位和项 目监理组进行确认和审核。 4. 3.2勘察测绘报告的确认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对勘察测绘报告中的点位坐标及高程进行复测,由 项目监理组对其进行监督。若现场实测结果同勘察测绘报告中相吻合,则监理 在复测报告中签字,并报告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计部联系投资发展部,提交国土 部门进行确认。若结果同勘察测绘报告不吻合,则报告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 计部联系投资发展部,同国
4、土部门进行复测,直至正确为止。 4. 4 工程地质勘察 4. 4. 1 在施工前,由勘察测绘单位在现场测设施工控制点,作为测放线定位依据。 并交施工总报单位复测确认后,填写施工控制点记录表 ,并交工程管理部存档。 施工单位将设计方案中的建筑物测设至实地后,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向规划国土局提 出验线申请、验线人实地验线后,签发“验线意见书”确认,建筑物平面位置符合 规划和设计要求。根据项目现场的实地情况,规划设计部结构工程师必要时对勘察 过程进行监督。 4.4.2 勘察单位的选择应根据合格供方评估及招标控制程序和招投标管理规 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4.4.3 勘察单位最后应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并有
5、勘测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人签字。 4.4.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评审 4.4.4.1 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审查由项目工程管理部组织,并邀请监理单位 和施工单位参加,作好评审记录,与会代表在评审记录表上签字。必要时邀请设计 单位参加。 4.4.4.2 审查的主要内容: A. 是否按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勘测; B. 是否按照 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任务书执行。 勘察工作主要技术要求 (包括: 钻探、原状土样、抽水试验、地质编录、地震参数测量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C. 点位及高程误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D. 勘测单位应就本工程特殊之处对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技术要求。 4.4.4.3 评审结束后,应由
6、项目经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地 质勘察报告审查记录上签字, 并经总工程师审核签署后交由总裁审批。 4.5 勘察测绘的更改或补充 4.5.1 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设计变更、国家法规更改,现场点位破坏) 设计施工单位提出重新或补充勘察测绘要求。 4.5.2 对更改的勘察测绘应严格按 4.1-4.5 的程序控制。 4.6 规划设计部资料员负责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进行备案存档。 5. 相关记录相关记录 5.1WT-QR-GH18*报告 XXX报告.doc 5.2WT-QR-GH19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查记录表 审查记录表 5.3WT-QR-GH20 工程任务联系单 工程业务联系单.do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