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验收方案竣工验收方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建质2013171 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泰安绿地公馆 3-1#楼及地下车库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请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泰安绿地公馆 3-1#楼工程,位于泰山大街以南,大河路以西。本工程由泰安绿地泉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 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泰安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发板基础,地下两层为配房及辅助用房,地上 34 层为住宅,建筑高度 98.5 米,建筑面积 29780 。
2、车库面积面积 4800 ,车库为框架结构另兼具人防功能。开工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时间为 2015 年 4月。竣工验收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二、本项目有关情况:二、本项目有关情况: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已经建设(监理) 、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
3、估报告;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土建、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9、专项工程(地下防水、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10、报建面积为 29780 m2,实际竣工面积为 29780 m2。11、已具备以下文件:(1) 、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2) 、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3) 、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4) 、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5) 、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6) 、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7) 、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8)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9) 、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10) 、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11)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