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建委决定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督查目的通过督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建立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和改革开放 30 周年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督查工作领导机构市建委成立以丛钢副主任为组长,市建委建管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安全总站等有关
2、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督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实施和总结工作,并对各区县建委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落实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三、督查时间和形式(一)督查时间2008 年 4 月 30 日至 7 月 31 日(二)督查形式本次专项督查行动采取企业、区县建委自查与市建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区县建委自查应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市建委将在企业、区县建委全面自查的同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具体督查时间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四、督查内容此次督查主要是检查区县建委、有
3、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各项建筑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建设部及市政府的要求,督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贯彻落实贯彻全市安全生产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各项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在建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监控、公告公示、跟踪治理及整改销号情况,信息统计报送情况;(三)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主干道两侧、人口聚集地区的周边工程,以及建筑幕墙、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脚手架装拆、临时用电保护、起重机械装拆及使用、卸料平台安装及使用等各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