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化平安建设,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存在的治安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和重庆市2017 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渝综委20173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开展建筑工地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建筑工地的平安建设工作,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和一线建筑工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治安等突发事件,为建筑施工现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二、工作步骤(一)准备启动阶段(即日起至 3 月 25 日)。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
2、单位认真梳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突出治安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二)整治实施阶段(3 月 26 日至 10 月 31 日)。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三)总结验收阶段(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对建筑工地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自查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三、工作措施(一)落实治安防范责任。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抓好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
3、重要内容,对建筑工地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协调力度,增强各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二)强化治安防范基础。督促辖区建筑工地切实加强以下治安防范工作:一是督促施工企业服从当地政府组织和公安机关对生活、安全等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督促辖区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工地,禁止任何人在工地做生意,做到对外来人员出入工地一律实行登记,实行现场门卫定岗定员、安全保卫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工地夜间值班巡逻,对行为异常的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防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事件,严防盗窃、杀人案件,严防重大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物资的安全;四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禁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