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防雷专项整治方案雷电灾害是十分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为切实加强防雷 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消除雷电事故隐患,严防雷电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 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 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在建小高层工程、重点工 程项目及在建工程的起重设备的防雷安全为重点,以建立防 雷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杜绝特大雷电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 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集中整治,着力治本
2、,务求实效, 促进全市防雷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二、整治目标通过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各施工企业对防雷减 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防雷安全监管体 系,进一步加大防雷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实现“三 个确保目标:“确保法规、规章有关防雷安全工作措施的落 实;确保雷电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 100%;确保不发生特大雷 电安全责任事故”。三、整治重点(-)提高各建筑施工企业对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 识,切实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 容。(二)认真贯彻落实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 法查处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对存在隐患不按期整 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
3、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三)广泛宣传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防雷知识,提高各施工企业和广大建筑农民工的防雷安全意识,克服麻 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做好各项防雷安全工作。四、整治范围在建小高层工程、重点工程及在建工程的起重设备。五、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第一阶段(7 月 10 日一 7 月 20 日):各施工单位制定专 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部署自查自改等工作。自查自 改情况由各单位填写登记表,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在 7 月 25 日前报建工处安监站留档。第二阶段(7 月 25 H-9 月 30 日):在各施工企业自查 自改的基础上,建工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重点 工程、小高层建筑及在建工程的起重设备的防雷设施进行细 致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第三阶段(10 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建工处将对本市建 筑施工防雷安全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组织严密、措施 得力、成效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