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方案*住宅工程成品保护方案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项H经理部录工程概况.3二、成品保护管理措施.3成品保护主要技术措施.4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天津华明新家园 11号地块华明五期 39-67号楼,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杨北公路南侧,共 24栋联排别墅,5 栋小高层。地上 3 层、9 层,总建筑面积6.17万 Of。建筑主要檐口高度 9.3m、26.55m。建筑室内外高差 0.15m、0.45m。结构为现 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桩承台基础, 抗震设防烈度 7度, 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垫层底 标高2.40m。0.00相对于绝对标高 4.20、4.50m。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 0
2、.701.60m,标高 1.04 0.95m。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和成品保护方案,并报业主及监理批审。二、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以现场经理及机电安装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商务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2.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 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3. 现场材料管理措施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
3、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 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4.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管理措施结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主要成品保护负责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 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 装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5. 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管理措施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 3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要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