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贺州市建筑施工防汛抗旱实施工作方案根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 2015 年“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桂建城201545 号)及市政府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防汛抗旱管理工作,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各县(区、管理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
2、,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汛期旱期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防大汛、防台风、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建筑工程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组成的建筑工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具体负责我局建筑工程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本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及单位按职责具体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三、预防措施(一)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做好应对汛期旱期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预案,
3、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遇有极端天气气候灾害,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极端灾害天气要及时停止户外作业及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 积极开展减灾防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防灾意识,并做好防洪,防汛准备。(二)当接到台风暴雨、防洪、防汛预报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大型钢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和临时用电工程、工地围栏等情况作出安全隐患排查, 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于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及时督促整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安全渡汛。(三)防汛抗旱期间各企业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值班人员要做到手机 24 小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