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二、检查时间及相关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分企业自查及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检查、督查检查三个阶段:(一(一)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11 月 16 日至 20 日, 各施工、监理企业对所承接的房屋市政工程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自
2、查自纠,认真查问题,找隐患,并制定“三定”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区区)安监站检查阶安监站检查阶段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从 11 月 21 日至 24 日,组成由监督执法人员和专家参与的检查小组,根据日常对在建工地的检查情况,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抽查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三(三) 督查检查阶段督查检查阶段: 在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 (区)安监站检查的基础上,市住规建局将组成由局质安科负责人、市安监站领导、监督员和专家作为成员的督查组,对各区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
3、查情况进行飞行执法督查。三、检查的主要内容(一)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的企业,是否已依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工地项目部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台帐的建立及建筑工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拆卸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检测、验收情况。(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司索等建筑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证上岗以及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安装完毕后检测、验收的情况。(五)塔机最大独立塔身或悬臂塔身高度和附着装置是否符合塔机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六)建筑起重机械的经常性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各项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正常运作,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是否存在运行不正常、维修保养不定期或已到报废年限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