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杏坛镇清拆违法用地建筑物实施方案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及违章建筑等行为,根据关于集中开展 2010 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粤府办明电201127 号文)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行动时间2011 年 2 月-3 月。二、清拆对象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期间,无用地手续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详见顺德区杏坛 2010 年度省卫片核查违法用地登记明细表 ) 。三、组织架构杏坛镇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领导组(简称“两违整治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违法违规用地建筑物的清拆及复耕、复绿等工作。两违整治领导组下设 3 个拆违工作小组,分别由党委办公
2、室、宣传文体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杏坛派出所、杏坛供电所、杏坛供水公司、区第一人民医院附属杏坛医院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 (拆违小组具体人员详见附表)拆违小组由两违整治领导组统一调配, 具体清拆行动计划由两违整治领导组统筹, 日常工作安排由两违整治领导组副组长黄家慈党委委员具体负责。四、职责分工1、镇驻片领导负责带队组织、指挥本片相关清拆行动。2、党委办负责部门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3、杏坛派出所负责行动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4、环运分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组织协调工程队进场清拆。5、国水局负责核对 2010 年度省卫片斑点违法用地情况。6、宣
3、文办负责安排新闻媒体跟踪报道。7、杏坛医院负责现场救护工作。8、供水公司、供电所负责对清拆对象进行断水、断电。9、综治办负责对清拆现场进行录像、拍照的取证。10、相关村(居) “两委”成员、治安队员和机关驻村(居)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工作组开展相关清拆工作, 并配合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五、行动准备1、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根据 2010 年省下发的卫片图斑,核实各村 (居) 两违清拆对象, 并由拆违小组张贴拆除公告、 喷写“拆”字。2、机关驻村(居)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村委会做好清拆对象的思想工作,争取其对违法用地建筑物进行自拆。3、各村(居)委会负责对本区域内违法用地建筑物进行自查、自纠和自拆。4、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对清拆对象的维稳评估,避免出现维稳事件。六、具体安排1、先由派出所对清拆对象形成警戒圈,再由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断水断电,然后由施工队进场清拆。2、其他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