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1、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强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和新型节能设备及新工艺、新技术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推广和应用,构建新型建筑体系。2、确保全县民用建筑实施节能 50%的设计标准。3、确保县城区范围内建筑节能设计率达 100%。4、确保县城区范围内建筑节能实施率达 80%,带动乡镇及农村建筑节能的实施。二、组织领导成立县建设局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 向前副组长:贺松林、杨建军、赵俊、唐小春、刘先明、唐策群、肖旭阳、刘会琴成员:罗健芳、唐丽、杨锡炎、王硕、张杰力、郭立明、郭赞、李运军、朱亚新、李伟、周美丽、贺武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由罗健
2、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全面部署和协调建筑节能工作。督查和考核建筑节能工作执行情况。三、职责分工我局各职能部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建管站(1)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组织管理、协调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局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完善建筑节能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指导。(2)负责对各类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实施备案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时,组织对建筑节能部分工程进行专项验收。施
3、工单位必须填写好县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登记表,经节能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4)组织管理及协调我县建筑节能调研、宣传、培训以及统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受理公众举报投诉等。2、总工室负责对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建筑节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负责建筑节能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 把好建筑节能技术关。3、招标办负责建筑节能项目消耗量标准及有关计价规则编制的监督和管理。4、政务中心、九华分局、易俗河分局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负责审核施工图的建筑节能设计是否图审合格,把好建筑节能工作的入口关。5、质安站制定并完善建筑节能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加强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节能办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节能验收。6、检测中心负责对建筑节能原材料进行检测及成品的质量检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