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咨询电话:芒市管理部:咨询电话:芒市管理部:22148272214827梁河管理部:梁河管理部:61614286161428盈江管理部:盈江管理部:81147588114758陇川管理部:陇川管理部:71730717173071瑞丽管理部:瑞丽管理部:41159084115908申请人姓名配偶姓名单位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提提取取事事由由栏栏(一)部分提取(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三)销户提取(1)购房(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重大疾病(4)自然灾害(5)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6)支付物业管理费(7)其他(注明原因)(
2、1)按年提取(2)按年提取后直接冲还住房贷款(3)还贷提取(4)还贷提取后直接冲还住房贷款(5)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提取(1)离休、退休(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调离本州行政区域(4)出境定居(5)死亡(6)其他(注明原因)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承诺:本人保证此次用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无条件返还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承诺人手印:年月日申请人单位审核意见(写明情况是否属实)单位审核人签字:单 位 盖 章(公章)年月日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意见栏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意见栏经办人意见: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建议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元。
3、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字:管 理 部 盖 章(公章)年月日2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示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示提取条件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具有 3 年以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手续,或自取得房屋权证时间不超过 1 年的,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离(退)休、调离本行政区域、在职期间死亡、出境定居、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患重大疾病;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均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及提取额度: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的资料及提取额度:(一)购买一手房提供: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 、付款凭证;(二)购买二手房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过户手续(含: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或者房地产买卖交易监证书)契税完税证明;(三)新建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合同、购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