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2地产工程维修考核办法1、 目的构建及时高效的工程维修管理体系,确保在房屋交付后,各项目的维修工作顺利进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K2地产开发的所有项目。3、 考核内容3.1 考核指标考核期考核指标指标定义/公式集中维修期维修关闭率累计维修完成项/累计应维修项*100%正常维保期平均月度维修完成率各月度维修完成率之和/年度正常维保期所含月份个数3.2 指标定义集中维修期:指集中交房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的维修期。正常维保期:指集中维修期后21个月内的维修期(不含集中维修期结束月份)。4、 考核细则4.1 维修流程执行K2DC-GC-LC07-工程维修流程。4.2 维修记录4.2.1 集中维修期物业
2、公司依据验房单及新增的报修项,编制形成维修记录单(详见附件),以周报形式每周一上报客服中心审核,审核完成后报战略运营中心备案。4.2.2 正常维保期由物业公司根据上个月未完成维修项及本月新增报修项编制形成维修记录单,以周报形式每周一上报客服中心审核,审核完成后报战略运营中心备案。4.2.3 物业公司在维修期内接到新增的报修项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需在维修例会中对维修情况进行汇报。4.2.4 集中维修期与正常维保期之间的过渡期,所报修的维修项计入正常维保期第一个月的维修记录单。4.3 维修完成情况申报4.3.1 集中维修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物业公司需对该维修周期的维修
3、完成情况进行确认,报客服中心审核,客服中心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组织项目工程部、物业公司及客服中心三方签字确认,同时报战略运营中心备案。4.3.2 正常维保期内每月5号物业公司需对上月的维修完成情况进行确认(本月5号之前完成的上月维修项视同完成),报客服中心审核,客服中心需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组织项目工程部、物业公司及客服中心三方签字确认,同时报战略运营中心备案。4.4 维修过程中,遇争议事项,客服中心需在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得出明确结论。5、 激励与处罚5.1 为提高项目维修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特设立维修专项奖,奖金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载面积* 1元/平米。该奖金是作
4、为集中维修期和正常维保期的专项激励,按年度发放,各年度的奖金分配比例,由战略运营中心依据项目年度维修任务的情况予以确认。5.2 维修专项奖发放对象为项目直接参与维修的工程人员及直接配合维修的项目成本人员,事业部总及项目负责人需对奖金发放方案进行确定,人力资源部复核。5.3 项目维修专项奖发放条件为年度维修期内“维修关闭率大于等于90% ”且“平均月度维修完成率大于等于85%”。 5.4 当年度维修期内“维修关闭率”或“平均月度维修完成率“小于70%时,取消该项目全体工程人员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以及年度薪资调整、职务晋升资格。6、 年度工程维修考核成绩计算规则6.1 计算公式:年度维修考核成绩
5、=维修关闭率得分*A+平均月度维修完成率得分*(1-A)A(维修关闭率权重)=3/(3+正常维修期月份个数)6.2 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考核指标完成率得分维修关闭率X95%10090%X95%9080%X90%8070%X80%60X70%20平均月度维修完成率Y95%10090%Y95%9085%Y90%8075%Y85%7060Y75%50Y60%206.3 说明6.3.1 集中维修期跨年度时,纳入下年度考核。6.3.2 一年内出现多次分期交房情况时,每期单独计算,最终加权考核。6.3.3 所有上报数据,战略运营中心将对真实性进行二次审核,如发现虚假上报,将对当事人予以追责,同时该项目相关考核成绩按零分处理。7、 附则7.1 战略运营中心将依据执行情况对本办法动态修正。7.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战略运营中心所有。附件:维修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