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 工程公司激励性薪酬方案工程公司激励性薪酬方案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根据山 XX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的暂行办法 (X 国资发200411 号)和关于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暂行办法,为促进 XXX 工程监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人才市场价位、 结合本公司及同类公司劳动力成本投入实际, 制定本方案。第二条XXX 工程监理公司坚持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分配理念,实施以岗位工资为辅、效益工资为主的岗效工资分配办法。第三条为鼓励经营生产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在岗效工资基础上,实行利润分成。第四条经营者岗效工资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
2、场价位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责任、风险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三)坚持效率优先(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简便易行。(五)坚持市场聘用与稳定主体队伍相结合的原则。2第二章第二章薪酬构成薪酬构成第五条经营者薪酬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利润分成组成,岗位工资按XXX 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资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标准执行。效益工资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倍数执行。JTB15 级*4 倍;JTB14 级*3.5 倍;JTB13 级*3 倍;JTB12 级*2 倍;JTB11 级*1.5倍;JTB10 级*1.2 倍;JTB9 级*1 倍;JTB8 级*0.8 倍发放
3、。利润分成的分配对象为各单位主要经营者,公司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机关中层负责人;各单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副职及其中层责任人。第三章第三章考核兑现考核兑现第六条岗位工资按月发放。 效益工资在核算的基础上按月兑现 10-30。第七条 核算期满经考核完成公司与集团及公司与各单位核定的主要经济指标后,兑现剩余部分。第八条核算期满完不成核定的主要经济指标取消效益工资,只兑现岗位工资,并从未来的岗位工资中扣除超支部分。第九条核算期满超额完成目标兑现效益工资+利润分成。3利润分成核算期满兑现额超过本核算期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总额时,超额部分到任期届满兑现。利润分成的分配由各单位责任主体协商分配。第十条主要经营者公积金和社会各项保险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均为税前收入。第四章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者岗位效益工资及利润分成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