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量精装修样板房施工及验收管理要求第一章 样板房施工管理第一条 施工工序及质量管理细则施工现场土建、装修界面交接测量放线装修水/电管道施工/试压厨/卫/阳台防水施工/盛水试验墙砖镶贴吊顶龙骨厨/卫地砖镶贴/阳台栏杆隐蔽验收天面封板室内墙面/顶棚刮腻子、刷一涂进户门风口/筒灯/内门/厨/卫柜体/固定家具/浴缸/淋浴房第二、三遍涂料/涂料腻子整修墙纸粘贴开关/面板/插座安装木地板/踢脚线安装电器/洁具/五金细部检查、整修空气检测/竣工验收/移交物业。(一) 土建与精装修工序移交:用于实楼展示样板房的交接1. 几何尺寸(开间、净高、门洞尺寸等)及裂缝、空鼓等偏差检查,总包负责偏差整改;2. 铝合金门
2、窗淋水试验、管道洞口、地面盛水试验,总包负责渗漏水整改;3. 铝合金/塑钢门窗成品外型目测检查(检查内容:是否有撞伤、变形、破损、砂浆污染等)及成品保护措施验收,专业门窗厂家负责整改。(二) 测量放线1. 精装修承包商单位应根据总承包人给出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或基准标高对工程进行复核;(三) 装修水电管道施工1. 弹线定吊顶标高;2. 开洞开槽;3. 水电管、煤气管施工,水管试压,煤气管气密性试验及验收;4. 修补管、线槽。(四) 卫生间墙面防水,厨房、卫生间、阳台管洞盛水,卫生间(厨房)地面防水施工,盛水试验及验收1. 基层清理;2. 淋浴房墙面防水至1800mm高、浴缸至1200mm高、
3、墙根部周边至300mm高;3. 墙面防水层施工及验收;4. 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贴;5. 地面基层清理,防水、蓄水、盛水试验;6. 厨房、卫生间、阳台地砖铺贴及成品保护;7. 橱柜、卫柜、淋浴房尺寸测量;8. 内门尺寸测量复核;(五) 吊顶龙骨等施工1. 空调管线、煤气报警、脱排、热水器、浴霸等管道施工;2. 吊顶龙骨施工及隐蔽验收;3. 通电试验、电管穿线及电阻测试验收;4. 隐蔽验收;5. 吊顶封面板。(六) 室内墙、顶面刮腻子、刷第一遍涂料1. 墙、顶面阴阳角批嵌找方;2. 墙、顶面刮腻子打砂皮修补;3. 墙、顶刷第一遍涂料。(七) 分户门、橱柜、卫柜及固定家具等安装1. 分户门安装及成品
4、保护;2. 顶面风口、灯具安装;3. 墙、顶面刷第二、三遍涂料;4. 户内门、橱柜、卫柜、淋浴房安装及成品保护;5. 浴缸安装及墙砖收头处理(留检修口)和浴缸成品保护、浴缸盛水验收。(八) 墙纸铺贴1. 墙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度整修整改;2. 墙纸基膜涂刷,铺贴墙纸;3. 开关、面板、插座安装。(九) 木地板、踢脚板铺设1. 地面平整度检查;2. 清理地面;3. 木地板注意色差纹路调配;4. 踢脚板与墙面无缝隙。(十) 洁具、电器安装1. 洁具、电器及小五金安装及成品保护;2. 交房前供应商保洁。(十一) 打胶1. 室内各部位打胶,注意各种各型胶的颜色、宽度;2. 室内铝合金门窗清理及硅胶完成
5、(十二) 细部检查、整改1.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验收;2. 项目部组织物业细部检查;3. 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物业复查。(十三) 空气检测、竣工验收、物业移交1. 装修单位请相关部门进行室内环境检测;2. 各施工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等检测报告及有关资料;3. 竣工验收;4. 移交物业。(十四) 样板房工作交接1. 样板房施工完成后需要对内部硬装质量、装修设计效果、软装布置效果进行整改和调整;2. 整改整修完成后的样板房,由项目部组织和销售管理部进行交接,并办理交钥匙手续。第二章 样板房质量验收第二条 样板房质量验收规程(一) 吊顶工程1. 适用范围:适用于暗龙骨、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6、2. 检查数量:100%检查。3. 材料报验3.1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3.2 人造木工板的甲醛含量复验报告;3.3 石膏板的含水率及弯曲强度复验报告;3.4 木饰面板甲醛含量、胶合强度复验报告。4. 施工报验:4.1 第一道工序:龙骨验收。4.1.1 吊顶施工前应对吊顶固定处的楼面进行结构检查,质量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能满足吊杆施工要求及承重要求。4.1.2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4.1.3 吊顶内的通讯、水、电、管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道已安装并试压完毕,从顶棚经墙体通下来的各种开关、插座线路也已安装就绪。4.1.4 木龙骨防火及防腐处理
7、。4.1.5 预埋件或拉结筋(膨胀螺栓应现场做拉拔试验)4.1.6 吊杆、龙骨材料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4.1.7 吊顶内填充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2 第二道工序:面层验收。4.2.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4.2.2 饰面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纹及缺损。4.2.3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4.
8、2.4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4.2.5 饰面材料安装应稳固严密。明龙骨中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二) 地面工程1. 木地板1.1 适用范围: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工程1.2 检查数量:100%检查。1.3 材料报验:1.3.1 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1.3.2 人造木工板的甲醛含量、弯曲强度复验报告。1.3.3 木地板的有害物质、弯曲强度复验报告。1.3.4 实木地板的木材含水率复验报告。1.3.5 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复验报告。1.3.
9、6 水泥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2. 施工报验:2.1 第一道工序:基层验收。2.1.1 基层清理干净,无杂物、碎屑。2.1.2 木龙骨的规格、尺寸、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平直。2.1.3 木龙骨的防腐、防火、防蛀。2.1.4 水泥砂浆找平层表面应平整,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2.1.5 基层内隐蔽工程验收(水、电、暖通等)。2.2 第二道工序:表面验收。2.2.1 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颜色一致,板面无翘曲。2.2.2 面层的接头应错开,缝隙严密,高度一致。2.2.3 木地板的防潮垫应全部铺设到位,搭接严密并符合规范要求。2.2.4 木地板边缘与相邻材料(
10、如墙体)相交处应留8-12mm缝隙。2.2.5 木地板铺设完后,行走在上不应发出响声。3. 砖面层及大理石、花岗岩面层3.1 适用范围:适用于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在结合层上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适用于天然大理石、花岗岩(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岩)板块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3.2 检查数量:100%检查。3.3 材料报验:3.3.1 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3.3.2 陶瓷砖的吸水率、弯曲强度复验报告。3.3.3 大理石及花岗岩放射性复验报告。3.3.4 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复验报告。3.3.5 水泥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3.4 施工报验
11、:3.4.1 第一道工序:基层验收。3.4.1.1 基层清理干净,无杂物、碎屑,不空鼓。3.4.1.2 厨、卫间基层找坡符合设计要求。3.4.1.3 基层内隐蔽工程验收(电、水、地暖)。3.4.2 第二道工序:表面验收。3.4.2.1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4.2.2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3.4.2.3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返碱等缺陷。3.4.2.4 大理石、花岗岩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楞等缺陷。
12、3.4.2.5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3.4.2.6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3.4.2.7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接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4. 涂饰工程4.1 适用范围: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4.2 验收数量:100%检查。4.3 材料验收要求:4.3.1 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4.3.2 乳胶漆有害物质复检报告。4.
13、3.3 检查批刮腻子应与底涂料、面涂料配套。4.3.4 湿度较高或局部遇明水的房间必须使用耐水腻子和涂料。4.4 施工报验:4.4.1 第一道工序:基层验收要求:4.4.1.1 基层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残留杂物、浮灰、残浆及油渍等。4.4.1.2 屋面防水或上层楼面不渗不漏。4.4.1.3 砼及抹灰面已完成质量验收。4.4.1.4 基层不得有起壳、起砂现象。4.4.2 第二道工序:腻子验收要求:4.4.2.1 大面应平整,表面应光洁。4.4.2.2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尚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的规定。4.4.3 第三道工序:面层验收要求:4.4.3.1 乳液型涂
14、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涂饰质量及检验方法见表五。4.4.3.2 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溶剂型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4.4.3.3 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美术涂饰工程。 美术涂饰所用材
15、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 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 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4.5 备注:4.5.1 基层验收。4.5.2 腻子验收(打磨完成后)。4.5.3 涂饰面层验收(根据面涂实际遍数,每层必验)5. 饰面工程5.1 木饰面5.1.1 适用范围:所有成品印涂木纹人造板木饰面及成品木饰面家俱。5.1.2 检查数量:100%检查。5.1.3 材料报验:5.1.3.1 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5.1.3.2 木饰面甲醛含
16、量、胶合强度复验报告。5.1.3.3 人造木工板甲醛含量复验报告。5.1.4 施工报验:5.1.4.1 第一道工序:基层报验。 基层板固定应牢固,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符合要求。 基层板表面应平整,尺寸、标高及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层板防火、防腐。 基层板内隐蔽工程验收。5.1.4.2 第二道工序:面层报验。 木饰面板及成品家具颜色、图案、尺寸、纹路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木饰面表面平整,不得有划痕。接缝平直,接槎平整。 踢脚板应钉牢墙角,表面平直,不应发生翘曲或呈波浪型等情况。饰面胶层不允许出现开胶、鼓包等现象。5.2 饰面板(砖)工程5.2.1 适用范围:适用于釉面砖、陶瓷锦砖、
17、缸砖、大理石、花岗岩、金属饰面等工程质量验收。5.2.2 检查数量:100%检查。5.2.3 材料要求:5.2.3.1 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5.2.3.2 陶瓷砖的吸水率、弯曲强度复验报告。5.2.3.3 大理石及花岗岩放射性复验报告。5.2.3.4 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复验报告。5.2.3.5 水泥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5.2.3.6 石材必须做背涂封闭。5.2.4 施工报验:5.2.4.1 第一道工序:基层验收 石材n 粘贴法:u 墙面清扫干净,预先浸透水湿润。u 隐蔽工程验收。u 镶贴安装:u 墙柱面必须坚实、清洁(无油污、浮浆、残灰等)。u 光滑砼
18、面必须要进行打毛处理。u 隐蔽工程验收。n 干挂:u 基层表面角钢架,并与结构预埋件绑扎牢固。u 角钢架固定牢固,位置、规格、尺寸、标高符合设计规定。u 焊接质量验收,防腐验收。u 后置埋件现场拉拔试验合格。 瓷面砖、锦砖(马赛克)n 基层清理干净,坚实、无空鼓。n 隐蔽工程验收。 金属饰面(铝合金板、彩色涂层钢板、彩色压型钢板):n 预埋件、墙筋的规格、尺寸、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n 支承骨架应进行防火、防腐、防锈处理。n 不同材料交接处隔离措施。n 基层面坚实,应符合埋件承重要求。5.2.4.2 第二道工序:面层验收: 饰面板n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n 饰面板表面应
19、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纹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n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n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饰面砖:n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n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n 饰硕砖粘贴必须牢固。满贴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n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纹和缺损。阴阳角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n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
20、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5.2.5 验收程序:5.2.5.1 基层验收5.2.5.2 骨架验收(有骨架工程)5.2.5.3 面层验收6. 裱糊及软包工程6.1 适用范围: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复合纸质壁纸、墙布等裱糊工程质量验收。6.2 检查数量:100%检查。6.3 材料要求:6.3.1 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6.3.2 墙纸有害物质复检报告。6.4 验收程序:6.4.1 第一遍报验:基层腻子验收。6.4.1.1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N型的规定。6
21、.4.1.2 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mm。6.4.1.3 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6.4.1.4 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6.4.2 第二遍报验:面层验收。6.4.2.1 壁纸、墙布的种类、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6.4.2.2 裱糊后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6.4.2.3 壁纸、墙布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6.4.2.4 裱糊后的壁纸、墙布表面应平整、色泽应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及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6.4.2.5 复合压
22、花壁纸的压痕及发泡壁纸的发泡层应无损坏。6.4.2.6 壁纸、墙布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6.4.2.7 壁纸、墙面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应无接缝。6.5 软包工程6.5.1 适用范围:适用于墙面、门等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6.5.2 检查数量:100%检查。6.5.3 材料要求: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6.5.4 施工验收:6.5.4.1 基层验收:6.5.4.2 质量验收: 软包面料、内衬材料及边框的材质、颜色、图案、燃烧性能等级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软包工程的安装位置及构造做法应符
23、合设计要求。 软包工程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单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 软包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无皱折;图案应清晰、无色差,整体应协调美观。 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接缝吻合。清漆涂饰木制边框的颜色、木纹应协调一致。7. 轻质隔墙工程7.1 适用范围: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7.2 检查数量:100%检查。7.3 材料要求:7.3.1 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验收。7.3.2 石膏板的含水率及弯曲强度复验报告。7.3.3 人造木工板的甲醛含量复验报告。7.3.4 大理石及花岗岩放射性复验
24、报告。7.3.5 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复验报告。7.3.6 水泥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7.4 验收程序:7.4.1 第一遍验收:基层骨架验收。7.4.1.1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7.4.1.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7.4.1.3 轻钢龙骨的焊接,防火、防锈处理。7.4.1.4 预埋件或拉结筋。7.4.1.5 龙骨安装应牢固、稳定,无变形。骨架安装尺寸、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7.4.1.6 安装隔墙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7.4.1.7 安装隔断墙龙骨的基体应坚实、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强度,裂缝、疏松基体应进行修整。7.4.1.8 隐蔽工程
25、验收。7.5 第二遍验收:面层验收。7.5.1 板材隔墙:7.5.1.1 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阴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7.5.1.2 隔墙板材必须安装牢固。7.5.1.3 所有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符合设计要求。7.5.1.4 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7.5.1.5 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7.5.2 骨架隔墙工程7.5.2.1 骨架隔墙的所用墙面板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及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
26、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阴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7.5.2.2 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与基体结构必须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7.5.2.3 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7.5.2.4 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7.5.3 活动隔墙工程:7.5.3.1 所用墙板、配件的品种、规格、性能、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阴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7.5.3.2 活动隔墙轨道与基体
27、结构的连接必须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必须安全、平稳、灵活,无噪声。7.5.3.3 活动隔墙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7.5.3.4 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没、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7.5.4 玻璃隔墙:7.5.4.1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7.5.4.2 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墙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7.5.4.3 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7.5.4.4 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7.5.4.5 接缝应横平竖直
28、,玻璃应无裂纹、缺损和划痕。7.5.4.6 嵌缝及玻璃砖色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8. 门窗工程8.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木门制作安装、成品门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8.2 检查数量:100%检查。8.3 材料要求:8.3.1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8.3.2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复验报告。8.3.3 木饰面甲醛含量、胶合强度复验报告。8.4 验收程序:8.4.1 第一遍报验:基层验收。8.4.1.1 预埋件、锚固件。8.4.1.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8.4.1.3 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8.4.2 第二遍报验:完成验收。8.4.2.1 木门窗:
29、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门窗必须安装牢固,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表面应清净、不得有刨痕、锤印。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8.4.2.2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
30、牢固。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玻璃表面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汽。 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在腻子表面显露。第三条 样板房工程质量管理(一) 样板房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要求监理在隐蔽工序(如:吊顶龙骨、木地板龙骨、水电预埋管线等)、关键工序(
31、如:防火、防水工程)等方面,做到100的主控检查验收;(二) 项目部主管工程师须对工序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复查。(三) 装修工程师须对装修完成的样板房在观感质量方面,严格比对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四) 实施中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现人应及时通知总包、监理或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一起到现场检查,并分别做好记录、拍照等取证工作。三方人员应通过协商确定属于一般质量问题还是严重质量问题,并会签质量问题确认单。(五) 对于通过局部返修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按一般质量问题处理,监理应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甲方(必要时报设计单位)审批。处理方案经监理和甲方(设计单位)批准后交由施工单位处理
32、并重新履行验收手续。(六) 对需要大量返工处理的质量问题,按严重质量问题处理。监理公司应向相关施工单位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并抄送总包和甲方,由施工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和整改措施报甲方和监理审批。整改措施经甲方批准后,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落实,完成后重新报验。(七) 对因施工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工期不予顺延。(八) 对连续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者,甲方将根据有关合同条文对其处以经济处罚赔、直至清退出场等措施。(九) 材料及样板间的环保验收1. 材料检测1.1 在材料进场前向监理、甲方项目部提交材料及设备进场申报表和产品环境指标检测报告。需要复验的材料应按照监理要求,在进场时做现场检测或实验室见证送检:1
33、.2 产品环境指标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方为有效,检测时间不应超过一年。第四条 工程进度管理(一) 样板房施工前,须按照公司销售的要求安排总进度工期;(二) 样板房施工特点多是工期短、任务重、现场施工条件复杂、图纸材料等方面调整较多,所以须采用周期较短的周进度计划调整施工节点;(三)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每周五(工程例会)须编排、申报下周施工计划。周进度计划须满足施工月进度计划要求;下周施工计划须对照上周施工计划说明上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如有未完成部分须说明未完成原因。第五条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实楼展示样板房施工时土建仍处在施工阶段,交叉作业面较多,装修单位须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监理须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