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P10-2竣工验收程序版本:1第 1页,共 12 页C:ISOGFPGFP10-2竣工验收程序1.目的确保工程如期验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验收。3.引用文件3.1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3.2GFI-GC-16变配电工程施工验收程序3.3GFI-GC-17消防工程施工验收程序3.4GFI-GC-18室外给水工程施工验收程序3.5GFI-GC-15燃气工程验收点火程序3.6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3.7竣工图编制规定3.8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3.9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4.定义4.1 各专业施工监理人
2、员:指工程部施工阶段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理。5.职责5.1 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审定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 竣工验收申请表 (见GFP10-2-F5),并出席核验、竣工验收、代表公司发言。5.2 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初验、核验、竣工验收,主持初验,审核竣工资料;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初验、竣工验收。5.3 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参加验收,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质量问题处理。5.4 项目开发部负责组织建筑工程规划验收。6.资格和培训施工监理人员必须是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7.程序7.1 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GFP10-2竣工验收程序版本:1第 2页,共 12 页C:ISOGFPGFP10-27.2 单位工程(不含零星工程)验收分三次:初验、核验、竣工验收。7.2.1 工程临近完工, 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 确定计划初验日期。7.2.2 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初验日期十天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 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并按照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竣工图编制规定和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整理好竣工资料。7.2.3 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初验五天前填报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见 GFP10-2-F1)。7.2.4 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收到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二天内组织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 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