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 xx 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劳动人事管理,提高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第二章岗位人员编制管理岗位人员编制管理第二条第二条集团各中心、 各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人员编制方案 (应有相应的岗位责任说明) ,报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审核,经集团总裁(总裁办公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批后执行。第三条第三条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将根据审批后的编制会同财务结算中心进行人力成本控制,对于编制外人员的各项费用,各单位财务部有权予以拒发;第四条第四条集团各中心、 各子公司确因业
2、务发展需增加岗位时,需向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上报人员增编报告 (报告中应详细说明增编原因、岗位职责、增加数量等) ,经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第五条第五条经批准后的各中心、各子公司人员编制方案 ,增编方案未获批准之前,各中心、各子公司不得随意增编,对于各单位自行增编人员,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将不予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第六条第六条擅自变更已审批执行的人员编制方案 ,集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三章第三章人员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管理第七条第七条为规范 xx 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的人员招聘工作,确保集团的人员素质,特制定本规定。第八条第八条集团编制内人员招聘程序:一、一、由用
3、人单位填写用人需求表,连同空缺岗位职位说明报至集团人事部;二二、人事部对集团内、外发布招聘信息(非郑州地市子公司如需在当地发布招聘广告,需将招聘广告文案报集团人事部审核) ;三、人事部筛选应聘者资料,进行初试;四、初试合格者推荐至用人单位进行专业测试(用人单位也可向人事部推荐合适人员,经人事部同意后亦可录用) ;五、复试小组(普通管理人员、中级以下技术人员由招聘部门及主管领导复试; 部门经理级及高级技术人员招聘由招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人复试)将复试结果反馈至人事部;六、人事部发放录用通知书;七、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至集团人事部报到。第九条第九条编制外人员聘用程序:一、用人单位将增编报告报至集团人事部;二、人事部审核后,上报集团总裁(总裁办公会/人力资源委员会) ;三、集团总裁(总裁办公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批;四、按照编制内招聘程序执行。第十条第十条对各中心、 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