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异地工作管理规定异地工作管理规定 2 2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签发人修订记录修订记录日日期期修订状态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内容修改人修改人审核人审核人签发人签发人1181.1. 目的目的为规范异地工作人员的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化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和传播,加强重点岗位和骨干员工的客户体验,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及队伍建设的增强,支持当地人员的培养,特制定本规定。2.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分公司的所有异地工作人员。3.3.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异地工作异地工作:指由于工作需要,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离开原工作地点到其他城市的公司业务部门所在地工作。4.4. 异地工作人员资格
2、及审核异地工作人员资格及审核4.1. 符合以下条件和情况的,可属于异地工作人员4.1.1.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统一安排人员到异地工作。4.1.2. 待聘岗位在当地招聘困难,有必要从公司其他地区派遣人员,且派出和派入部门总经理都认为派遣员工在当地不可或缺。4.1.3. 部门确认对公司业务和员工个人发展有益处,安排员工到不同地区轮岗,并要明确轮岗后员工岗位目标,轮岗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含)。4.2. 审核以上情况均需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且所有外派人员派遣前半年考核成绩须在 “符合要求”以上。5.5. 异地工作类型异地工作类型5.1. 长期外派:外派期限为三年以上(含)。5.2. 中期外派:外派期限为
3、一年以上(含),三年以内。5.3. 短期外派:外派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含)、一年以内。5.4. 一个月以内的异地工作,可以按长期出差的方式操作。1196.6. 外派期间待遇外派期间待遇6.1. 补贴外派补贴方案:2000 元/月b(地区系数)b=0.9 华东区、华南区、北京b=1.0 西南区、华北区(不包括北京) 、华中区b=1.1 西北区、东北区6.2. 住房详细规定参照xx 地产集团异地派遣员工宿舍管理规定执行。6.3. 探亲6.3.1. 外派的员工自派出日起,每年可报销本人或直系亲属共计两人次的探亲路费,外派人员有子女者,每年可增加报销一次子女探亲路费,只限子女本人使用。6.3.2. 报销路费标准按不超过派入部门所在地与外派员工派出地之间往返普通机票(含机场建设费、保险(限家属)的价格标准实报实销,机场到住所之间的交通费报销额度限 150 元以内。6.3.3. 探亲费报销由编制所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