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4.1 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2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4.2 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4.3 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方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
2、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 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帐。 3 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 未经检验和巳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5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6 接受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 7 对顾客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验收和保护。并提请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验证。4.4 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2 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
3、要。 3 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4.5 计量人员应按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4.6 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2 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3 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4 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4.7 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2 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4.8 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4.9 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4.10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