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施工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3.1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应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日常和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13.2 项目质量员应进行以下方面的日常检查:1 作业人员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情况;2 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3 作业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4 现场测量仪器、重量电子秤、磅秤等检测、检定有效性;5 现场物资材料的检测、验收及使用情况;6 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隐蔽工程等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7 检验批(工序)质量的专检及报验情况;8 现场针对施工质量问题或隐患制定的纠正
2、措施的实施及整改效果(不合格品处置)情况;9 分包单位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10 不同季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文明施工)与安全状况。13.3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每周应组织以下方面的质量综合检查:1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2 现场施工机具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3 现场物资材料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管理情况;4 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按图施工、施工方案的实施和工程变更管理情况;5 施工难点、重点部位质量控制情况;6 工程分包单位质量控制状况;7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实施情况;8 现场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相关施工方案实施情况;9 规范、规程和标准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情
3、况;10 现场整体施工环境与安全控制状况。13.4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以下方面适时的专项安全检查:1 重要施工部位(转换层及超高层)施工;2 建筑起重机械的顶升、加节、增加附着后、使用前;3 不同季节变化时;4 停工一个月以上复工时;5 高层建筑各层悬挑外架搭设后、使用前;6 其他工程难点施工时。13.5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发现质量和安全问题隐患时,应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纠正或纠正措施要求。责任职能部门应按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质量员、安全员负责整改效果的验证。13.6 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执行公司和项目部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追究。13.7 项目现场质量员必须每天记质量监督日记。13.8 现场质量检查记录等是重要过程管理资料,应归档保存。 附件:质 量 监 督 日 记质 量 监 督 日 记编号: 工程名称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天气状况风力最高/最低温度施工部位及出勤人数施工内容及技术交底物资材料的使用情况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质量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情况监视及测量设备有效性检查质量问题或隐患整改要求内容整改验证情况制止违章、违规、违纪行为情况经济奖罚建议其他本日记由现场质量员逐日填写,每日一页,施工期间不能缺填、漏记,记后勿涂改。 质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