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车及车辆补贴费暂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各公司办公用车管理,鼓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购车,以满足办公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亿达投资公司及所属房地产公司。 二、办公用车规定:1、投资公司总裁及所属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配车、配司机,车辆及相关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一律实行个人购车,实行车辆补贴。 2、各公司原则只配备一台办公用车,其它经营用车,未经批准,一律取消并处理,特殊用车报投资公司审批。 3、各公司新购车辆须报投资公司统一审批后执行。三、车辆补贴费(简称“车贴”)1、试用期满转正的投资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及所属房地产公司部门经理(含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以上管理人员,经投资公司
2、批准后,给予车辆补贴。2、车贴标准:各公司按职务级别及个人购车情况给予不同限额的车贴,车贴标准见表1。3、每年3月1日起实行新的车贴标准,各公司3月末前须将车贴审批表报投资公司管理部审核,经总裁批准后执行,详见表2。4、各公司前期开发、工程配套、材料采购等专业人员,确实为公司办事需要,可申请车辆补贴,报投资公司管理部审核,经总裁批准后执行。5、车贴报销内容:牌照办理费、燃油费、停车费、过路(桥)费、检车费、维修保养费、养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等。6、车贴报销规定:1)符合补贴条件员工每月持有效票据,按管理费用的审批程序办理车贴报销手续。 2)每月报销车贴额度不得超过月标准。7、享受车贴员工在离
3、职、降职(降至上述规定职级以下)后,当月即停发车贴。(表1)补贴范围车辆使用补贴费标准购车情况元/月元/年投资公司副总裁、总监个人购车4,00048,000部门总经理个人购车3,00036,000个人不购车1,20014,400部门经理个人购车2,00024,000个人不购车1,00012,000所属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级)个人购车3,00036,000个人不购车1,20014,400总助、总监(总助级)、副总监、部门经理及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个人购车2,00024,000个人不购车1,00012,000各公司其他专业人员(前期开发、工程配套、材料采购)个人购车1,50018,000个人不购车700 8,400四、其它事项1、本办法施行前已按所在公司车改规定,由公司一次性补助购车款的员工,原车改规定延续执行至有效期终止,不再享受车贴待遇。其他符合补贴条件员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执行新车贴标准。2、享受车贴待遇员工,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得再使用公司办公车辆。 3、各公司不准给员工提供购车借款。五、本办法由投资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六、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