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财务与资金管理制度建筑公司财务与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一节银行账户设置说明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及资金等相关业务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企业会计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收支账户设置主要原则:1. 金融财务部可以为各事业部单独设立一至两个主要收支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此账户作为事业部日常收支运营活动使用的主要账户。2. 金融财务部根据各事业部的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实际进度预计发生的支出,进行资金的分配与调拨。
2、第三条定期存款账户设置主要原则:1. 定期存款账户只能由公司本部开设,此账户不可提现,其存款只能由公司账户转入。2. 在各银行的定期存款到期或需要提前取款时, 本金连同利息只能转入公司本部账户。第四条贷款账户设置主要原则:1. 贷款业务统一由公司本部办理, 取得款项全部划转至公司本部账户。2. 如果银行对贷款有特殊要求,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开立其他贷款账户。第五条保证金账户设置主要原则:1. 保证金账户由公司本部统一设置, 在业主无指定账户的情况下,保证金由公司本部账户划款至该保证金账户。2. 如果业主对保证金存入行有特殊要求,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开立其他保证金账户。第六条工程项目账户设置主要
3、原则:1. 金融财务部可根据需要为工程项目设立专用账户, 该账户作为工程项目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2. 各项目收到的款项, 应于收款当日全部缴入公司本部账户或事业部账户;支付工程款或材料款等款项时,由公司本部账户划款,工程项目账户一般无余额。第二节银行账户管理第七条账户管理主要作业:1. 公司本部及各事业部,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统一由公司金融财务部办理。2. 金融财务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填写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申请表 (附件 1) ,报总会计师复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设、变更及撤销。3. 银行账户开户、变更及撤销申请经批准后,金融财务部主办人员从财务经理处领取开户许可证,并登记备案,填写领取时间、领取用途、归还时间及领用人等信息。4. 金融财务部主办人员在办理完毕后, 应及时将开户许可证交还财务经理。5. 在银行账户开立、 变更及撤销过程中形成的凭单由主办人员归档保管。6.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