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1、 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2、 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 互相让步, 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 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 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
2、处以 50-30 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 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 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 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 50-500 元的罚款。5、 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 50-500元。6、 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 100-500 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7、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
3、,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 20-200 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8、 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 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9、 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 200-500 元罚款。10、 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 5-20 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11、 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 违者视情处罚 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12、 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