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工地试验室的设置标准和人员工作标准一目的一目的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强化试验工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障作用,制定本标准。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交通建设工程含港口码头、船闸船坞、航道、道路、桥梁、隧道、铁路、市政交通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设立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适用本办法。三设置依据三设置依据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 第 12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厅质监字2009183 号)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 (TB10442-200
2、9)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实施方案和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南,结合其他行业的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本标准。四四. . 设置原则设置原则4.1 授权组建的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在母体试验室授权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任何单位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4.2 工地试验室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试验室资须有母体试验室授权并经当地质监站或建设单位审核通过的临时资质或批准文件,没有授权或没有登记备案的工地试验室,
3、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取样,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和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如实上报试验数据和报告。4.3 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 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4.4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加强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五五.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5.15.1 人员人员: :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3年以上试验室主任:持试验检测员资格证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 年以上试验员:总数不得少于 3 名,均持试验员资格证书辅助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配置5.25.2 检测项目及参数检测项目及参数1 水泥:胶砂强度、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比表面积、胶砂流动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