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三条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第四条公司合
2、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第二章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第五条第五条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六条第六条综合部合同管理职能:1、 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 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 避免出现法律漏洞。2、 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3、 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4、 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5、 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
3、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第七条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 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2、 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3、 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5、 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6、 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7、 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第八条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1、 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2、 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3、 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