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报销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费用报销流程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会计复核并做报销凭证出纳审核并付款财务处复核单据的规范性、合法性第三条 费用的报销期限3.1 每月 14 日、28 日为集中报销时间,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财务处另行通知。3.2 需要报销的员工,需在集中报销前 2 天,把签好字的单据返到财务处。3.3 费用报销期限为一个月,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第四条 原始票据有效性的规定:4.1 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
2、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以下凭证视为合法票据:4.1.1 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4.1.2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4.1.3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4.2 经办人员取得原始票据时,需检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见附件一) 。4.3 原则上只报销发票,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分管领导及财务处说明情况,以其他票据充抵的,需在票据背面注明情况,并由分管领导和本人签字确认。第二章 各种费用报销制度第一条 备用金管理制度1.1 因工作需要,员工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1.2 借支备用金需填写备用金借款单 ,并注明
3、借款事由(出差,应附出差申批单 ) ,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1.3 备用金要按申请目的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使用、挪用的,财务处将不予报销或直接收回备用金。1.4 备用金借款人应在业务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结清借款,特殊情况下备用金的借用时间应不超过 30 天。1.5 每年 12 月 31 日前,备用金借款人必须将所借的备用金全额结清。1.6 对未按规定时间结清备用金的,应写明理由,由总经理签字后,送财务处备案。1.7 公司原则上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制度。第二条 办公费用报销制度2.1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采购。2.2 办公室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采购物品,按实际付款金额取得正式发票,并填写入库验收单(采购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报批。2.3 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物品的,必须签订供货合同 ,并以供货合同为附件填写拨款审批单 ,经总经理批准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