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设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临时设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 总则1.1 随着公司施工领域的不断拓展,先进技术的应用,施工生产中的临时设施在不断地进步和更新。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临时设施的管理,严格控制临时设施费用开支,确保质量安全受控,依据上级要求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以下制度。1.2 本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
2、B10401.1-200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制订。2 适用范围2.1 工程临时设施是指铁路概预算编制办法中定义的内容。如(1)运输便道;(2)临时电力干线(指供电电压在 6kV 及以上的高压输电线路);(3)临时通信;(4)施工生产(生活)临时供电、供水管线、项目部驻地建设等。是针对某个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设置的,属于非国家定型、定点生产的构筑物或设备。3 职责和分工3.1 临时设施设计、鉴定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临时设施的设计、鉴定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组织下进行。3.2 临时设施(设计、制造实行)基层公司和有
3、限公司两级审批鉴定。有限公司审批鉴定范围的临时设施,须由有限公司和基层公司两级施工技术、项目管理、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参加,共同核定;基层公司审批鉴定范围的临时设施,须基层公司施工技术、项目管理、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参加,共同核定。3.2.1 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审定设施的可行性,是否满足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工艺和规范要求,并对加工制造工艺标准、装备、出厂检验、电器等进行鉴定。3.2.2 安全质量监察部门负责审定临时设施安全装置、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安全使用的规定,并对临时设施的使用运转安全进行监督检查。3.2.3 项目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对临时设施费用价格核定。4 有限公司公司审批鉴定的范围4.1 临时电力干线(指供电电压在 6kV 及以上的高压输电线路);4.2 临电设施(5kV 及以上的临电设施);4.3 新建临时驻地设施。4.4 凡报公司审批鉴定的临时设施,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施技部、项目成本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