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一、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二二、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勘察合同;3.设计合同;4.监理合同;5.检测合同;6.劳务分包合同;7.专业分包合同;8.招标代理合同;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三三、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不招标的工程,提供:招标办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发包方的
2、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4.工程质量保修书;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四、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6.工程质量保修书。五、五、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
3、供: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 提供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对于总承包人使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凭据。2.工程承包人不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招标的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不招标的工程。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六、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招标的工程应提供招投标的相关文件)。七、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与招投标备案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