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自管会奖罚制度校自管会奖罚制度本制度遵守和服从校自管会章程 ,为了工作的良好进行进一步通过一定的评议监督机制对委员、干部、干事进行管理。如发生有损校自管会声誉、权益或利益的事情,将根据事件造成的损害大小和情节程度, 分别视为一次责任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过失、重大过失。一、奖惩依据一、奖惩依据1、各部门干事能积极主动并高效有创新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正确有效的解决方法,并且在部门活动中起到带头表率作用者可作为表现优异者推选的依据。2、各部门干事在值班工作中,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吃东西(包括口香糖)、带耳塞、玩游戏等与值班无关的行为,并能够积极做好值班过程中所遇到的工作
2、。 在值班结束之后负责维持桌面和地面干净整齐(桌上无杂物,相关文件、文件夹、日用品除外),作为表现优异者推选的依据。3、各部门干事能积极主动的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并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认可者可作为表现优异者推选的依据。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依据相应实施办法给予批评惩罚。二、实施办法二、实施办法1、根据自管会内部奖励依据,结合各成员的综合表现,每月各部门负责人推荐一名表现优异者作为“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常委会讨论,确定 10 名“先进个人”,并予以公布,结合每月评选结果,每学期设 20 至 30 名“优秀自管会干事”。(注:成绩有不合格者不可参与优秀学生会干事评选)2、每学期期末纪检部对各部门“先
3、进个人”人数进行汇总,作为评选河南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干部干部”的依据之一。3、需受处理处罚的各种情况1.违反校自管会章程及其他制度者;2.做出有损校自管会形象之行为者,做出损害校自管会权益、利益之行为或为此类行为提供帮助或便利者;3.未能完成部长(或正副职)交办之任务者,造成所负责工作滞后者;4.无故不参加校自管会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者;5.被部长认定的其他情况。4、工作优、良、中、差等级划分及处理 :1.校自管会工作优、良、中、差等级根据纪检部内部考核、平时工作态度、处理事情方法等依次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工作等级认定依据校自管会章程及各种相关规定。2.每个月评选一次。3.对于累计 3 次工作等级为“中” 、或有 2 次工作等级为“差”者给予组织内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对于连续 4 次工作等级为“中” ,或者连续 3 次工作等级为“差”者给予组织内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