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第 1 页页 共共 5 页页规章制度规章制度:_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制度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制度单位单位:_部门部门:_日期:日期:_年年_月月_日日第 2 页 共 5 页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制度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制度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 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30 米。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
2、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 2 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 米。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子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绕规定。8、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9、 施工现场用电, 应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10、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 25 平方米应配置 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11、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12、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
3、识,提高职工消防第 3 页 共 5 页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13、定期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必须立即消除及向上级部门报告。14、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