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4物业管理工作制度一、物业对租金及电话费收缴的操作制度1.收到电信局寄来的帐单和工程部抄送的能源费帐单后,按合同规定每月 25 日通知各租赁单位支付下月房租、电话费、能源费等费用。2.租赁单位付清各款项后,物业开具发票或收据,将钱款交至宾馆财务部,并做好相关记录证明。3.如租赁单位未付清各款项,积极催讨,并签发催款通知单,直至租赁单位付清各款项。物业开具发票或收据,将钱款交至宾馆财务部,并做好相关记录证明。4.财务部对未收缴的各项费用及时通知物业,物业人员做到积极催讨各款项。租金及电话费收缴的日常操作流程图收到电信局寄来的帐单和工程部抄送的能源费帐单后,按合同规定每月 25 日通知各租
2、赁单位支付下月房租、电话费、能源费等费用。租赁单位付清各款项。租赁单位未付清各款项。物业开具发票或收据。积极催讨,并签发催款通知单,2 / 4直至租赁单位付清各款项。财务部对未收缴的各项费用及时通知物业,物业人员做到积极催讨各款项。将钱款交至财务部,并做好相关记录证明。行李处工作制度一、行李寄存的收费制度(一)收费的范围及时间界定:1.对所有有预定和在店客人寄存行李和物品的,以及收银结帐后寄存时间在 12 小时以内的实行免费寄存;2.对所有宾客在结帐后寄存时间超过 12 小时但未到 24 小时的,按照半天收取费用;3.对所有客人在结帐后寄存时间超过 24 小时的按照一天收费,36 小时不足 4
3、8 小时的,加收半天费用。超过 48 小时的加收一天费用,以此类推。(二)收费的标准:1.小件行李寄存(手提包类型 5 公斤以下)半天收取人民币3 元/件,一天收取人民币 5 元/件;2.大件行李寄存(大旅行包类型 5 公斤以上)半天收取人民币 5 元/件,一天收取人民币 10 元/件。3 / 4(三)行李寄存收费的操作流程:1.客人寄存行李时,问清客人是预定住店还是离店,向客人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2.客人如要寄存,行李员清点行李数填写两联行李寄存卡,行李员按照填写寄存卡相关要求和寄存卡相关项目认真填写,特别强调需在行李卡上下联上写明寄存的具体时间,并请客人确认后签名。3.上联与行李绑在一起,下联交客人作领取行李和物品时的凭证,客人领取行李或物品时,如在不收费范围内,按相关操作流程为客人提取行李,如在收费范围内,则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操作。4.具体收费流程为:1)礼宾部人员开具三联单,并请客人